素食丸竟含「动物性成分」!北市抽验抓2产品掺荤 最重可罚300万

▲「塔香烧球」检出动物性成分阳性。(图/北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北市卫生局今公布113年素食食品抽验结果,其中有2件产品检出动物性成分及植物五辛成分,业者分别是北投中继市场133号摊的「阿玉素食」和松山区的「张阿姨蔬食」。卫生局表示,若经查证属实,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1项第10款规定,依同法第47条第1项第8款,可处分制造业者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

北市卫生局进行市售素食食品专案抽验计划,抽验地点包括台北市素食餐厅、素食批发零售业者、传统市场、连锁超市或超商等,检验动物性成分(牛、鸡、猪、鱼、羊)及植物五辛成分(荞、蒜、洋葱、葱、韭)并查核产品素食类别标示或宣称,共计抽验30件素食食品,结果2件产品违规。

▲「小麦药膳丸」检出动物性成分阳性。

违规产品为北投阿玉素食的「小麦药膳丸」检出动物性成分阳性(猪、鸡)以及植物性成分五辛阳性(洋葱),另外还有松山区张阿姨蔬食的「塔香烧球」检出动物性成分阳性(猪、鸡、鱼)以及植物性成分五辛阳性(洋葱)。

卫生局食药科科长林冠蓁表示,违规产品来源都是嘉义县的御之轩食品行,目前已移请嘉义县卫生局后续办理,经查违规属实,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及第47条第8款规定 ,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如有标示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者,可依违反同法第28条第1项及第45条第1项规定,可处制造业者新台币4万至400万元罚 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