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拍邻居烧纸钱3千元飞了 法官认「理由正当」撤罚

一名男子不满邻居在家中顶楼烧纸钱造成空气污染,便拍照检举,却反被警方依违反社维法裁罚,经异议后,简易庭审理,最终撤销裁罚。(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市凤山区一名邱姓男子,因不满邻居长期在顶楼焚烧纸钱,屡次偷拍向环保局检举空气污染,反而遭到邻居报警,被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9条「无正当理由跟追他人」裁罚3千元,经邱男不服提出声明异议,凤山简易庭法官判定,邱男的偷拍有理由,因此撤罚。

判决书指出,邱姓男子居住于高雄市凤山区,经常于家中嗅闻到刺鼻且不舒服的气味探询后才发现是隔壁邻居于顶楼焚烧纸钱所造成,且认定该邻的行为已造成空气污然影响住家周围空气品质,因此屡次拍照搜证,并向高雄市政府环保局检举。

然而,该邻居不爽被检举,进而追究检举人的偷拍行为并报警,警方到场之后,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9条,无正当理由跟追他人,经劝阻不听者依法向邱男裁罚3千元罚锾,邱男收到罚单后,相当不满,遂提出声明异议。

凤山简易庭审理时,法官指出,邱男拍下的检举照片是站在自家门口,朝斜对面邻居家拍摄,且该处属于公众能自由通行之处,另外,邱男所拍摄的照片用于向环保局检举,为正当理由,依照比例原则,难以认定需要以公权力惩罚邱男,因此决定撤销罚单,裁定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