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房价比纽约贵 打房有效?

(图/本报系资料照)

去年底立法院休会前通过「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也就是俗称的「囤房税」。一般认为,这是鉴于房价高涨,年轻人薪水买不起房,滋生不满,执政当局所采取具「打房形象」的措施。问题在于,这样的措施是否有效?

就在通过「囤房税」的隔几天,媒体举行房地产相关产学座谈会,指出此案实际效果很小,标题为:「经济稳定、碳费开征、升息尾声、打房有限 房价欲小不易」,也就是呈现「价扬量稳」趋势。

细看囤房税2.0,重点在于:一、房屋栋数进行全国归户,不再分散在各行政区。二、全国只有1栋房且为自用者,房屋税由现行1.2%调降到1%。三、全国所有房屋在3栋或以内,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自用者,或为公益出租人者,税率维持现行1.2%。四、非属以上各类,例如全国拥有4栋或4栋以上,或持有非自用房屋者,房屋税率由现行各县市所定累进的1.5至3.6%,统一调升为2至4.8%。五、建商余屋由现行1.5至3.6%累进,调整为持有2年内2至3.6%,超过2年则为2至4.8%,与一般民众相同。

从税率来看,其实变动非常有限,而且即使有变动,在台湾,房屋或土地的「税率」,根本不是重点之所在。重点在于「税基」,也就是税率要相乘而得到实际税额的课税基准。对土地而言,这个课税基准是「公告地价」,全国而言,大约只有市场价格的1/5。对房屋而言,是「房屋评定现值」,依据「房屋标准单价」算出,更远低于市价;主因在于房屋标准单价是根据兴建时的造价,还要扣除折旧,与市价完全脱节。

有人算过,在台北市,就算是新房屋,自用住宅的实质房屋税率大约为千分之1,而自住豪宅实质房屋税率为千分之3。这是新屋,如果是老屋,屋龄愈大,当初标准单价就愈低,那实质税率可以低到万分之3或更低。因此,拥有多栋房屋的囤房者,其实质税负,会因为这些税率的小幅变动而增加的金额,相对于房屋市价而言,确实微乎其微。

这表示囤房税2.0本质上只是虚晃一招的宣传广告,不会对真正的囤房者有什么大的负担增加。加上中央银行对于利率的超保守态度,让我国的实质利率处于负值,也对房价的上升有推波助澜之效;难怪业者宣称房屋将「价扬量稳」。在这样的税赋和利率政策下,台湾房价高到挤身世界屋顶,是可以被期待的。

纽约市民的平均薪资比台湾高很多倍,房屋租金也高很多,但是大家可能不相信,台北市的房价比纽约市高。依据资料,去年纽约市房屋中位开价为每平方呎855美元,成交价大约是开价的87%,换算为每平方呎约740美元。但是不要忘记,纽约的坪数只算主建物,不像台湾包含附属建物和分摊的公共设施。

依据统计,台北市去年第三季房屋平均单价为每坪74.3万。假设公共设施和阳台等附属建物占坪数的比率为3成,再换算为平方呎和美金,那台北市用纽约主建物标准来看,房屋的平均单价为每平方呎893美元,不但比纽约市高,而且高出2成。

台湾要消除相对的世代剥夺感,所需要的改革之一,是让非自用、同时拥有多栋房屋的持有税率跟上国际标准。这点不做,光是提高累进房屋税率,只是障眼法而已。多盖社会住宅固然不错,但社会住宅只是暂时栖身之地,无法作为安身立命之基。年轻人如具有雪亮眼睛,应该有能力分辨真正让房价合理化的措施,和障眼法的差别。

(作者为东吴大学讲座教授、前行政院政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