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医院工会争松绑出国审查 北院判劳方败诉:须规划备用人力

▲台大医院企业工会提告要求院方废除管控医护人员出国措施,先前到台北地院开庭,曾在法院外呼口号表达诉求。(资料照/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台大医院去年(2023年)以院长信发布公告,通令全院暂缓3个月内所有出国申请、以因应医院评鉴工作,造成许多既定旅游计划与食宿安排被迫喊卡,引发所属医护人员反弹,透过工会提告要求院方废除审查员工申请出国的内规、松绑对于隐私和迁徙自由的限制,台北地院今(16日)判工会败诉,可上诉。

判决理由指出,《劳动基准法》立法目的为兼顾「加强劳雇关系,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另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与最高行政法院相关判决意旨,劳工行使特别休假排定权,不应全然向劳方倾斜以致明显失衡,否则不仅增加资方营运困难,也危及劳资和谐。

法官认为,医疗机构在社会出现重大灾害、紧急突发状况时,须依法遵从主管机关指挥,动员医疗人力、资源提供医疗服务,具有鲜明的社会公益性质,台大医院为国内指标性的教学医学中心,肩负国内灾难医疗救援工作,重要性自不待言。

▲台大医院外观 。(图/记者屠惠刚摄)

因此,台大医院抗辩必须对所属员工行踪有所了解,才能第一时间最快速、有效率调度运用医疗人力,法官认同「实属有据」,台大医院主张为保持充足备勤人力,要求员工利用休假出国须事先申报,法官也认同「尚属合理」。

台大医院企业工会主张院方不应审查劳工自由安排休假方式、否则侵犯《宪法》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法官指出,台大医院没禁止所属人员出国,也没因员工要出国而不准休假,而是要求出国须先申请,目的是维护医院预先规划人力、遇到紧急情况仍可正常运作,「尚符必要及合理性」,据此判决工会败诉,可上诉。

台大医院企业工会今由工会秘书长邱宇弘等人代表到庭聆判,难掩失望之情。工会发布声明稿,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认为医护人员长期处于高压高工时的血汗劳动环境,更被医院雇主甚至国家以「医疗业务特殊性」为由,对人身自由设下重重枷锁,使医护人员有如次等公民。

工会声明指出,本案源于院方去年4月17日,以院长信的形式突然发布公告,暂缓去年5月到7月一切出国申请,理由是筹备紧接而来的医院评鉴、人力吃紧,此举形同对全院员工颁布「出国禁令」。

但医护人员因业务特性,往往半年前甚至1年前,就须预先排定休假出国日期并通过院方审查,却遭院方临时喊卡,已订好的机票与食宿行程一夕泡汤,后虽因舆论哗然、台大医院收回这项禁令,仍维持对所属员工出国的审查管控机制。

依台大医院《员工申请出国应行注意事项》,全院员工须于出国前,载明出国地点、时间等细节,申请院方审查通过才可请假成行,否则将被提送院内考绩委员会惩处,影响考绩、年终与升迁。

工会声明指出,本案诉求就是撤销上述《注意事项》审查条款,是国内首件由工会向医院雇主提告案例,具有反抗雇主恣意践踏劳工权利、终结医疗产业长年陋习等重要意义,可惜北院一审判决未能雪中送炭,可能会使同样订有出国审查机制的众多公私立医院更加有恃无恐。

工会声明强调会上诉,捍卫医护人员自主休假权利、拒绝再遭不当的出国审查管控机制践踏,并期盼促进我国医疗体系安稳健全的长远发展。

台大医院企业工会去年底提起本件诉讼,今年(2024年)1月底北院首度开庭,工会揪团到法院外高呼「医护斩枷锁、行动要自由」等口号,要求医院雇主尊重医护人员迁徙自由与安排休假的隐私权,质疑「为何国内旅游就不须先报备」、「人力荒根本是政府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