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埤塘养殖渔民陈情 市府:七点回应原则不禁止养殖

桃园埤塘养殖渔民陈情市府下午做出七点回应,原则不禁止埤塘养殖。(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针对百名桃园埤塘养殖渔民,14日集体前往桃园市政府陈情,提出市府暂缓强拆埤塘饲料桶与水车、推动埤塘养殖合法化等主张,市府农业局做出回映表示,目前农田水利法(草案)已针对农田水利会所辖管的埤塘另订专法管理规划未来在不影响灌溉作业水质前提下,原则不禁止埤塘养殖,该一法案农委会已函送行政核定中。

市府农业局针对业者的陈情,于下午做出七点回应,内容如下:一、埤塘养殖具有长久历史,但农委会埤塘使用的法规不完备,鱼介设施规范不足。该案因监察院认定埤塘养鱼违法使用,监察院正式纠正农委会,农委会因此发函桃园及石门农田水利会,要求在3月拆除养殖渔业设施。

二、该案主管机关为农委会农田水利处,执行机关为两个水利会,两层都不是市政府,郑文灿市长认为埤塘养鱼关系到数以千计的渔民的生存权,请市府农业局多次向农委会反映,希望埤塘养鱼百年传统可以获得正视支持,而原定三月的期限要缓拆,争取决策时间,这个主张也获得了陈主委同意。郑市长也同时要求市府农业局去函农委会,要求增订埤塘养鱼的规范,彻底解决这个争议

▲埤塘饲料桶与水车将暂缓拆除。(图/记者杨淑媛摄)

三、虽然有少数人提出错误资讯企图把责任转嫁市府,混淆外界视听,但市府仍然认为,积极与农委会沟通,改变决策,保护渔民生计最重要,解决问题才是正途,希望厘清问题后,埤塘养鱼可以得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四、桃园地区农渔民利用埤塘养殖,历史超过百年,埤塘开发原为灌溉水利之用,但百年来,民众于埤塘捞捕与饲养鱼类,也已经成为常态,埤塘使用也已经多元化,许多农户依赖埤塘养殖维生或是作为农户食物来源。在监察院纠正案前,市府就提出希望中央考量本市特有的产业独特性,研议适用于两个水利会辖区(含本市)的法令规定,协助民众埤塘利用之合法化。

五、市府积极参与历次中央邀集桃园与石门两农田水利会之埤塘会勘,就桃园各埤塘的样态实际现勘、协助说明,也表明埤塘在适度的开放使用下,对于埤塘的水质与周围的环境会并无妨碍,并于检讨相关法规修正研商会议时,亦对中央主管机关提出应正视埤塘养殖的事实,让埤塘养殖行为回归生产辅导体系,才能更有效掌握渔业资源及产量之建议

六、市府农业局更于2018年6月22日的全国农业行政首长座谈会,向大会提案建议「应强化埤塘放养水产管理规范,俾充分掌握养殖渔业放养量。」,并当场获得决议「由农委会渔业署及农田水利处纳入后续推动之参考。」该案于今(2019)年3月13日之全国农业行政首长座谈会已获得回应,目前农田水利法(草案)已针对农田水利会所辖管之埤塘另订专法管理,规划未来在不影响灌溉作业及水质之前提下,原则不禁止埤塘养殖,目前该法案农委会已函送行政院核定中。

七、市府持续关注中央法规修正之进程,也建议中央单位要以「从宽认定」或「专案认定」的务实可行方案,针对埤塘既有养殖鱼介等行为,参酌监察院之纠正缺失、地方养殖产业之诉求及有关灌溉事业设施管理规定等面向,协助埤塘养殖产业走向正常化制度化,方能合法适性地扶植地方养殖产业永续发展,创造政府与民众双赢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