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卖家盗影片卖货涉侵权 东森购物吁消费者勇于申诉检举

不肖卖家未经同意直接撷取盗用电视购物网路店家照片影片,此举不但触法,也影响消费者权益,可能因此买到假货。(图/东森购物提供)

记者洪菱鞠/台北报导

不肖卖家盗用商品照片和影片,在电商平台销售一样或雷同东西,除了违法侵权,也影响消费者权益。东森购物表示,近来发现网路上有不肖卖家,未经同意直接撷取盗用画面,再以削价的销售手法,与东森价比较,进而赚取获利,呼吁消费者谨慎购买,别因贪便宜而买到劣质品

电视购物专家口条清晰,不急不徐专业解说商品特性,再加上精心营造动人情境陈设商品组合,以及身段优美模特儿随着音乐灯光变幻展演商品,这些销售商品所用心制作的电视live直播影片素材,现在却被不肖卖家盗用,让消费者以为下单后买到的是正货,实际上却是和原品相似或雷同的假货、甚至是劣质品。

除了电视购物,网路卖家也深受其害。许多网路店家自己架设平台,花钱找模特儿、摄影师以及美编,替产品制作网路型录,之后却发现被个人卖家贪图方便,轻易截取照片和影片复制上架进行贩售,包括品名文字叙述和商品呈现等方式都一样,而未经授权同意使用的图片、文字说明,实际上已有触法的可能,均有可能构成《著作权法》第91条之重制,贴在自己的卖场上贩卖又另外构成公开展示,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东森购物法务部陈盈君律师指出,「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取用商标、著作物等行为,已涉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呼吁店家及消费者勇于申诉提出检举,唯有对违法侵权行为零容忍、零姑息,才能彻底杜绝。」东森购物董事长王令麟也表示,将捍卫消费者权益及公司商标、著作权,针对任何违法行为,绝不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