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陈哲男脱罪「帮作伪证」判6月定谳 前高院庭长李文成9月底执行

▲李文成被判刑6月定谳,本月底将执行。(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前高等法院庭长李文成被指控,2004年因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哲男司法黄牛案,指导手套杨振丰作伪证,帮陈哲男脱罪,涉嫌帮助伪证罪,遭判刑6月定谳。台北地检署传唤李于月底到案,如果检方准易服社会劳动,他将服1080小时清扫工作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2002年间向前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薰收贿600万元,承诺帮忙摆平官司,但最后梁还是遭判刑定谳。不过,梁潜逃出境,并选在2004年3月总统大选前,召开记者会隔海爆料陈哲男是司法黄牛。

对此,陈哲男2005年找和梁有金钱往来的商人杨振丰碰面,并请李文成到场指点杨男作伪证,谎称这笔600万元是梁向杨调头寸所借。杨男被说服,于检方侦讯时宣称借600万元给梁男,与陈哲男无关,检方一度不起诉陈哲男。

李文成涉犯伪证罪,一二审、更一审均判刑6月,到了更二审改判无罪,但去年9月间的更三审又改判刑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9日维持更三审见解,将李文成判刑6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