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大楼受灾户民事团讼求偿胜诉 黄伟哲欣慰会持续当受灾户后盾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有关2016年2月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强震倒塌,酿115人死亡,受灾户等提出侵权损害团讼求偿,台南地方法院20宣判,认定建商林明辉等人偷工减料,应负赔偿责任,共判赔4亿5千余万元,全案可上诉,台南市黄伟哲得知后表达欣慰。

▲台南维冠大楼受灾户民事团讼求偿胜诉,台南市长黄伟哲感到欣慰,并表达会持续当受灾户后盾。(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市长黄伟哲表示,对于维冠大楼的受灾户所提诉讼获得法院判决胜诉而伸张正义,首先表达欣慰;虽然灾民提出的诉讼标的金额是近50亿元,法院只判赔4.5亿,而业者可能手中没有那么多财产,可能到时候只是取得债权凭证,但至少是实现正义的第一步。

黄伟哲说,接下来正义的伸张,可能还需要很多的努力,台南市政府一定是全力作为受灾市民的后盾,全力协助灾民寻求法律合理的解决,至少能够稍微平复一下灾民受创的心灵。黄伟哲提到,台南市政府还会继续努力,而且也将运用社会各界捐助的善款,来补偿灾民。

相继台南市政府法制指出,台南市政府与消基会协助受灾民众所提团体诉讼业于2020年1月16日判决,判决金额7亿60万余元后,20日台南地院针对法律扶助基金会台南分会维冠金龙大楼受灾民众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4亿5千余万元,正义再度由法院判决得到伸张。

台南市政府协助团体诉讼部分是针对轻伤及房屋受损的受灾民众,而今日判决之法律扶助基金会台南分会所提诉讼系就死亡者继承人及重伤者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但2件胜诉判决,意涵着正义获得伸张。台南市政府于2016年事发当时即协助受灾民众向法院声请假扣押,查扣被告等人财产,目前团体诉讼部分已判决确定,市府亦委由消基会办理被告等人查扣财产的执行程序,市长黄伟哲表示,市府是与受灾民众一体的,不管现在或未来,一定会协助受灾民众走出震灾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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