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牛步 桃园修法增诱因
桃园市都发局针对「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一口气修订11项,包括增「可负担住宅」法源依据。(桃园市都发局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桃园市社宅供不应求,危老重建量更是连年居六都之末,都发局为改善困境,一口气修订11条「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包括增「可负担住宅」法源依据、提高防灾型都更重建诱因、增订垂直绿化容积计算与奖励方式、检讨不合时宜的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等,将函报内政部审议,拚今年上半年发布实施。
都发局指出,「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2017年公告实施,2022年曾修法过1次,市长张善政上任后,非常重视社宅政策、都市更新,以及2050净零城市的目标,都发局全面检讨现行桃园市都市计划细则,以确保都市土地使用与管制可以与时俱进。
都发局说明,这次修法有3大重点,包括为强化社宅政策,新增「可负担住宅」的法源依据;第2项重点则是提高防灾型都更重建诱因,加速旧城再生;最后是推动净零桃园,增订垂直绿化等容积计算与奖励方式。另也检讨不合时宜的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总计修正11条细项。
都发局进一步解释,市府推动宜居城市,需透过多元方式让年轻人住得起,因此新增民间捐建居住建筑物的法源依据,鼓励民间投入社会住宅或可负担住宅兴办,又或是挹注社宅基金,以稳定桃园市社宅兴建营运,市府则给予民间一定的容积奖励。
为鼓励防灾型都更,增修海砂屋重建诱因,除依细则第48条保障原有建筑容积及30%容积奖励,一般地区可再申请1.2倍、都更地区1.5倍的容积奖励。
因应2050净零桃园发展目标,降低都市气温及提升城市美学,都发局也增订建筑物设置的垂直绿化、植生墙及复层外壳造型等设施,可不计入容积,并以法定容积10%为限。
都发局说,修正的「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上周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将函报内政部审议,拚上半年发布实施,市府将与中央密切沟通,盼尽快审定,让桃园在社宅政策上,包括都市更新、净零碳排和都市土地发展管理工作,能于更完备的法规指导下,使得城市有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