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再增利多 新增重建计划补助及贷款信用保证
▲为加速都市地区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内政部再增利多。(图/记者李毓康摄)
为加速都市地区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内政部于28日部务会议通过「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第4条修正草案,新增得运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补助危老重建计划、办理危老重建贷款信用保证等2项业务的相关支出,以积极协助民众重建,提升居住环境之安全及品质。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将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的用途,新增「补助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计划相关支出」及「办理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贷款信用保证相关支出」2项,将可补助民众拟具重建计划费用,降低民众于先期规划时办理重建之负担。
另考量部分民众于进行后期重建时,可能有无法贷得足额工程款项等问题,故也将运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拨专款,作为信用担保协助民众补足贷款缺口,并提高金融机构承贷意愿,以协助民众完成重建。
内政部强调,借由上述2项具体协助,可大幅提升国人申办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之意愿,以改善居住环境及建筑安全。本修正办法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发布施行。另营建署将就后续补助重建申请及贷款信用保证规定,于近期邀集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讨论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