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保釋放詐團11人 更裁全押了

台南地院指出,参酌本案有其他案情仍待调查厘清,共犯间具有利害关系,有事实足认陈男等11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裁押禁见。图/本报资料照

检警获报,民众向某公司购买泰达币存入其电子钱包,再转入投资平台,投资款项却要不回。专案小组数月追查,提出该集团加密货币金流分析报告,成员间通讯软体对话提及人头帐户提款卡时,以诈欺集团行话「车」代称,该公司如正派合法币商公司,何以不使用公司帐户,而须使用成员个人帐户收款。

同时,上层以通讯软体传送群组成员应对检警询问的教战守则外,还提醒涉案成员「你们谁的笔录有一点差错,就会搞得全部人进地检署…」。专案小组认为搜证齐全,且认集团成员涉嫌重大,有串供之虞,上月廿二日向法院声押十一人。

台南地院当时裁定指出,被害人向该公司购买泰达币,无法排除该集团以「三角诈欺」方式间接欲诈取款项可能。且认该加密货币金流分析报告,仍难证明被害人购买的泰达币来源,是诈欺集团的电子钱包。

检察官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本月一日废弃原裁定,发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昨天十一人均经通知到庭,强制处分庭法官从上午到下午开庭审理。

台南地院指出,陈男等人否认犯罪,前后及相互间供述不一,更与卷内事证不符,陈男等人对本案案情重要事项有隐匿或有避重就轻之处。且参酌本案有其他案情仍待调查厘清,共犯间具有利害关系,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词、互为回护的高度诱因,有事实足认陈男等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更裁十一人均裁押禁见。

台南地院说,经本次经验,强制处分庭将尽速检讨,改进相关行政流程,制订标准作业程序,弹性因应以后此类案件进行,减少外界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