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吸毒气」开罚黑心厂千万 检起诉2人再追缴1.1亿空污费
▲梧栖大华上胶厂排毒废气,环保局透过高科技仪器检测确认。(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检调警环追查梧栖区大华上胶厂疑似排放有毒废气,经透过无人机采样确认挥发性有机物严重超标,开罚1070万,另追缴大华5年空气污染防治费1亿1106万余元。台中地检署侦结,将罗姓负责人、王姓会计依《空气污染防制法》、诈欺罪嫌提起公诉。
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中区督察大队日前获报,梧栖区制作PU皮的大华上胶厂疑似排放有毒废气。经透过「台中地区检警环林查缉国土犯罪聯合小组」平台,报请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周佩莹,指挥调查局航业调查处台中站、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二中队成立专案小组侦办。
中区督察大队与台中市环保局深度稽查,运用高科技仪器及使用空气监测物联网系统,去年6月行动当日,以无人机搭载采样管线,克服人员无法靠近不明管道排放口进行采样的限制,经抽取废气至火焰离子侦测器进行量测,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高达5911ppm,明显高于周界浓度。
专案小组发现,大华公司违法绕流排放未经处理之含「甲苯」之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比对结果,发现该公司申报挥发性有机物原物料有涉嫌短报情形,2020年6月间,查获梧栖大华公司涉嫌绕流排放甲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环保局立刻开罚1070万元。
中检表示,大华公司另从2015年开始,未依实际原物料使用量申报空气污染防制费,竟长期短报制程所使用之醋酸乙脂、丁酮、甲苯、PU、压克力树脂及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之原物料量,每季短报比例高达88至100%。经核算大华诈得短缴空气污染防制费之不法利益共5605万余元。
检察官为了防止被告脱产,2020年12月15日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扣押价值约6000多万元的大华公司厂房土地。环保局另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75条规定,向大华追缴5年内空气污染防制费1亿1106万余元。
全案侦结,55岁罗姓负责人、56岁王姓会计2人涉嫌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申报不实、《刑法》第339条第2项诈欺得利等罪嫌,遭检方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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