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4人以上聚集!关电影院等娱乐场所「违者罚19万元囚半年」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中)出席抗疫记者会。(图/香港政府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政府27日晚间宣布,为了防止新冠肺炎扩散,从29日起禁止超过4人在公众场所聚集,关闭健身房、公共娱乐场所电影院)在内的6类场所,对餐饮业实施6大要求,包含每张桌子不能坐超过4人、顾客数不得超过座位的一半等。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抗疫记者会上表示,她周一建议透过修法来禁止餐厅酒吧贩售及供应酒类饮品,引起了社会很多讨论,她也与餐饮业者进行了讨论,认为只是禁酒并非对症下药手段,「香港已经出现了公共危急的情况下,我们须要以更严厉的手段,包括立法禁止,从而去减低甚至阻止人多聚集的活动,无论这些人多聚集的活动是在何种处境或何种行业进行。」

林郑月娥指出,行政会议在今日下午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通过了两条在《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的新增规例,第一条规例是禁止多于四人在公众地方群组聚集,第二条规例是管制餐饮业务和若干处所的营运,「这些都是为了应对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的临时措施,将会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以发出指示的方式,在一个指明期间有效,而每一次发出指示的指明期间都不会超过14天, 若14天后发觉还需要延续,会发出一个指示再生效另外14天。」

林郑月娥提到,新增的第一条规例是禁止群组聚集,简单来说,就是多于四人聚集在一起便会被禁止、便是违法,「但大家都可想像,日常生活和城市运作中,很多聚会或聚集会超过四个人,所以规例提供了一系列豁免的群组聚集,包含法庭、立法会和区议会的程序,还有丧礼和婚礼等。」

林郑月娥表示,第二个规例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针对餐饮业务,即所有领牌酒楼食肆(餐厅)、咖啡店、酒吧,都须要遵循以下六项要求。第一,食肆可以用的座位不超过正常提供座位的50%,即是就算坐满,都只能是食肆里的一半;第二,枱(饭桌)与枱之间至少要有1.5米距离或有其他分隔安排;第三,每张枱不能够多于四个人;第四,在食肆里都要佩戴口罩,无论是顾客或工作人员,当然顾客在饮食期间可以除下口罩,但饮食完毕聊天时亦要戴回口罩;第五,进入食肆的所有人都要探测体温;第六,食肆要提供消毒洁手液给进入食肆的人使用。

林郑月娥还说,规例的第二部分是其他场所,规例将会要求关闭以下场所,一共有六类场所将会在规例生效后要关闭。第一,游戏机中心(amusement game centre),这些是有法例规定、有定义的;第二,浴室澡堂、bathhouse);第三,健身中心(fitness centre);第四,游乐场所(place of amusement),简单来说包括桌球室保龄球场、公众溜冰场;第五,公众娱乐场所(place of public entertainment),这包括电影院;第六,供租用举行社交聚会的处所,一般称为派对房间

林郑月娥强调,上述对于行业的管制,无可避免会打击现时这些行业的生意,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亦会影响受雇的员工,政府非常理解和明白,但为了公共卫生和抗疫工作,必须要走这一步,「我在此可以承诺,特区政府会提供财政支援,而财政支援的方向是要求雇主不要在这段期间因为这些措施而裁员。如果他们在这段时间裁员,恐怕会影响他们日后申请这些财政支援,例如津贴资格,而我们这些财政支援亦会以保障员工为主。」

香港《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新增规例:

一、 从29日起,禁止4人以上在公共场所聚集,但婚礼、丧礼、为交通运输、为执行政府职能、为工作地点工作而进行的聚集可豁免,期限为14天。

二、 从28日下午6点起,餐饮店(酒楼、食肆、咖啡店、酒吧等)客人数不得超过总座位数50%、饭桌之间要保持1.5公尺的距离,每桌不能坐超过4人,客人除了用餐都要戴上口罩,入场量体温,使用消毒液,期限为14天。

三、 从28日下午6点起,关闭6类场所,包含游戏机中心、浴室(澡堂)、健身中心、游乐场所(桌球室、保龄球场、公众溜冰场等)、公众娱乐场所(电影院等)、供租用举行社交聚会的处所(派对房间),期限为14天。

此外,若组织、参加禁止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都属于犯罪,最高可被判处5万港元罚款(约19万元新台币),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