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军公教致最高敬意与歉意!1169人受影响...政院针对违宪拟配套
国民党立委声请的军公教年改释宪案,大法官会议在23日做出释字781、782、783号3份解释,并宣告有关军公教年金改革的28条法律规定部分违宪、部分合宪。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在回应年改释宪记者会中特别向军公教朋友表示「最高敬意、最深歉意」,另外,违宪部分受影响人数粗估1169人,政院将针对违宪部分研拟配套措施。
总计这次大法官公布的3号解释,声请人争执遭受侵害的财产权、平等权、工作权,以及信赖保护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等等争点,大法官均认为没有违宪,全数宣告合宪。
解释文在释字781、782、783号3份解释中,大法官宣告大部分的条文均合宪。不过,其中军公教人员,若领取退休俸时,又再就任私立大学专任教师或私立学校职务,而且每月支领薪资总额超过「每月基本工资」或超过「公务员委任第一职等本俸最高俸额及专业加给合计数额者」,须停止领取退休俸;大法官认为这样的规定违反宪法保障平等权规定,宣告此项规定立即失效。
Kolas 于回应年改释宪记者会中,特别向军公教朋友致意,「对于相关部会同仁这段时间努力,我们表示感谢,尤其更要向军公教朋友表示最高敬意、最深歉意,感谢为了让年金永续,共同支持这一场年改。」
政委林万亿针对违宪部分说明,据统计截至8月1日,退休军公教再任私校专任教师停领退休俸者有1169人,「我们会针对这部分进行后续必要的配套处理,进行行政处理,以及必要的修法。」他强调,政院尊重大法官解释内容,一定会做相当的配套措施及修法。
针对这一千多人领退休俸外还可同时领在私校的薪水,如此「领双薪」是否会冲击政府财政,林万亿回应,因为整体人数并不多因此与财政因素无相关。至于修法何时提出,政委罗秉成表示,政院有机会在立法院下个会期提出相关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