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注意!服饰店增加销售化妆品未变更登记 遭罚
▲小老板们如果要增卖营业项目外的商品,记得要变更登记营业项目,避免遭罚(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示意图)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小店舖如果要扩张另外销售其他商品,记得要向稽征机关办理营业项目变更登记,否则就可能会被补税、遭罚。
高雄国税局表示,近日有小店舖因为扩大营业项目,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就经营登记项目以外的业务,除了依法要处未办理营业项目的行为罚之外,增加的其他业务销售额也要按营业规模,分别是用1%或5%税率补税处分。
高雄国税局举例,有一个小店舖营业项目为销售服饰,经稽征机关核定为小规模营业人(小店)查定每个月销售额8万,按1%课征营业税;惟小店在该107年6月到12月未办理营业项目变更,就增加销售化妆品,每月销售额为18万元,共计每月销售26万元。
其增加的化妆品销售额就依照其规模加值型与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处1%、5%税率补税处罚,每个月没有超过20万元超过原定查额度的12万元(20万元-8万元)按营业税1%补税处罚;另外6万元(超过20万元部分)就按照营业税5%补税处分。这间服饰店补税约2.4万元、罚锾1.2万元,连补带罚共计3.6万元。
该局特别提醒,小规模营业人经稽征征机关查定的每月销售额,是依据营业项目为考量依据,营业人若增加或变更营业项目,应主动向稽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以利稽征机关掌握正确掌握正确的课税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