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秉霖/婚姻平权也需要转型正义

▲2015同志大游行(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谢秉霖花莲高中学生)

「不管这条路有多长、有多远、有多艰辛,我们都要继续走下去!」伴侣盟创会理事长许秀雯律师温柔但坚定的说,自称全台「最凶狠欧巴桑」的她,放弃坐拥高薪的机会,从2009返台后,投入社会运动,草拟多元成家三法,是台湾推动同志权益最重要的火车头之一。

同性婚姻议题已在台湾酝酿近30年。1986年祈家威与同志伴侣到法院要求公证结婚,2000年祈家威申请释宪被驳回,2001年陈水扁领政的法务部草拟「人权保障基本法」第24条明定同性恋权益,2006年民进党萧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却惨遭杯葛,2009年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成立,2013年多元成家三法送交立法院审查,2015年陆续有10个县市开放同性伴侣注记。

三十年来的奋斗和血汗,使台湾成为亚洲对同志最友善的国家,年年举办的同志游行,更是全亚洲规模最大,世界各大媒体大多推测,台湾有可能成为亚洲第一个开放同性伴侣缔结婚约的国家。然而,在推动婚姻平权的过程当中,绝非一帆风顺。青少年同志叶永志、林青慧、石济雅皆因校园风气过于保守而无辜丧命,1130守护家庭联盟号召十万人上街头,2016年通过一读的婚姻平权草案因立法院改选而确定归零。

身处在「自由主义」至上的二十一世纪,许多异性恋伴侣甚至不愿走入婚姻,视婚姻为爱情坟墓。你或许会问,同志伴侣为何如此积极的争取成家权力?婚姻平权真的这么重要吗?

一、 人皆生而平等

许多人都曾听过金恩博士那场朴实而感人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梦想着有一天,所有人都能不分肤色、种族,友爱的一同生活;梦想着有一天,白人黑人之间不再充斥着蓄奴、歧视、污名;梦想着有一天,黑人不再需要在公车上学校里、社会中被隔离。这些梦曾看似遥不可及,但借着「平等」的理念,美国做到了!

反观台湾,对于多元性别者的包容,可能吗?

中华民国宪法第七条即开宗明义的揭示了「人皆生而平等」的信念,保障生活在台湾的人民,无论宗教、性别、党派、社经地位,都能拥有平等的权力。然而极其讽刺的是,在各个领域发扬光大、同为纳税人的同志朋友,却是一群不被国家保护、不被社会接纳、不能与相爱的伴侣携手到老的族群

许多人经常会问,为何不创造另个制度,让同性伴侣成家,一来可保障同志权益,也可避免对于传统婚姻价值的冲击?事实上,「隔离」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平等。

从1890年初美国南部严重的种族歧视氛围到1948~1994南非国民党执政时所采行的「种族隔离政策」,提供黑人相同的饮水机、相当的教育资源、相同的公共设施,但却需与白人分开使用,试问,这是真正的平等吗?

而伴侣盟在多元成家三法中的第一套法「婚姻平权」,便是希望透过修改民法的方式,将民法972条「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改为「婚约应由不分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之双方当事人自行订」,从根本(民法)彻底解决问题,让婚姻不再是异性恋专属的一套制度,而是张开双手迎接每一对愿意彼此携手向前的伴侣。

二、 没有婚姻,没有保障

蔡依林「不一样,又怎样」的MV里,娓娓道出一对女同志伴侣相知相惜的感人故事,但在伴侣临终之前,共同生活30年的另一半,却无法帮他签下手术同意书。而作家瞿欣怡也在新书「说好一起老」中提到「最相爱的两个人,却是法律上的陌生人。」没有婚姻平权,这些苦难就永远不会有个名字……

尽管现行医疗法规早已将「关系人」列为文件签属的核可对象之一,但身边的许多同志好友,在需要签署手术同意书时,仍然被百般刁难。跑一趟医院,往往需要准备「同性注记公文」、「医疗权益委任书」,甚至还把大六法带进医院,希望向医生解释他们是法律上的「关系人」。而反观异性恋夫妻,只需要将皮夹里的身分证打开,就能轻易证明两人间的配偶关系。亲爱的读者,这是平等吗?

台大法律系教授陈昭如教授所作的调查报告指出:「劳保、农保、军工保、生育给付、丧葬给付、失业给付、职灾给付、住宅补助、特殊境遇家庭补助、犯罪被害人保护、陪产假、结婚假、丧假、探监、利益回避、勘验尸体,侦讯陪同」等数百项甚至上千项的权益,只有具有婚姻关系的配偶才能享有。

而伴侣盟许秀雯律师也提到,「当你的另一半走到生命尽头时,你无法用伴侣、家属的身分,把他的尸体领回来。」「而你们共同的财产,你也无法取回属回自己的那一份,否则可能会面临诈欺的刑责。」

然而,2015年陆续推动的「同性伴侣注记」有任何对于同志在权益上的保障吗?答案可能是否定的。笔者在阅读完网路评论及各大团体新闻稿后,发现同性伴侣注记在法律上、实务上,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效益。但对于地方政府在人权议题上比中央更进步,这点必须给予极大的肯定。

三、结婚是权力,是选择

宪法第二十二条提到:「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此条可延伸至宪法对于婚姻权、家庭权的保障。然而,同志却被隔离在宪法明确保障的权力之外。

钱锺书在《围城》这本书中提到:「婚姻仿佛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当异性恋伴侣纷纷逃离这座城堡时,同性恋却只能在护城门外努力进攻,望城兴叹。台湾守护家庭联盟、下一代幸福联盟正是站在城门外,无情、冷酷、不时露出奸笑的守城士兵。

有些同志伴侣想结婚,有些不想结婚;有些异性恋伴侣想要结婚,有些不想。两者的差别在于前者一律不许结婚,后者皆可以并且被期许能结婚。许多恐同的法学研究者经常以所谓的「等者等之」跟「不等者不等之」来解释恐同的合宪性,然而,我们必须反思,或许也是因为「不等者不等之」这种充满漏洞的论点,才会让民国80年代的父权优先条款存在在民法当中,「差异」或许已成为恐同者用来安抚自己「没有歧视、没有恐同、没有污名」的工具之一罢了。

谈完了为何我们需要婚姻平权后,我们一起来关注台湾对于婚姻平权的现况吧!

一、同性伴侣注记

截稿当日,台湾已有十个县市开放同性伴侣注记,分别是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新竹、彰化、嘉义、宜兰,大约八成的台湾居民都生活在同性可以合法注记的县市,这一点,固然值得鼓励各县市,能以宽阔、包容的心,接纳多元性别者,但事实上,注记却没有太大的实质效益,至多只能成为「医疗关系人」的证明罢了。

注记只是落实平权的第一步,绝非最后一步。注记只是开始,绝非结束。

台湾号称「最友善同志的亚洲国家」,每年所举办的同志游行,总是亚洲规模最大,每年皆吸引数万国内外的LGBTQ族群及社运人士参与,这也使得欧美媒体皆预测,台湾是亚洲第一个通过同性婚姻的国家。

在2016年的大选期间,绿党社会民主党联盟的立委候选人许秀雯,在「彩虹环岛28天」的活动当中,亲自走访台湾各乡镇市,他发现「婚姻平权」的支持度是高的,许多人都认为,婚姻和家的组成,应该是由不分性别、性倾向、性别气质的两人,共同携手到老,彼此相伴。

事实上,婚姻平权在台湾已成为高度共识的议题,法务部、第三方团体的民调都一致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具有超过半数的民意基础,2013年8月,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所公布的民调显示,有53%支持同性婚姻,37%反对。2013年4月年中研院发布〈台湾社会变迁基本调查计划第六期第三次调查计划执行报告〉,第307~308页指出认为同性恋者应该享有结婚权利者为52.5%。其中教育程度愈高、年龄层愈低、无宗教信仰者,愈倾向支持同性伴侣权益。

二、国际人权公约

我国于2009年,前总统马英九先生执政期间,签署了联合国人权两公约,于2013年首次提出国家报告,并进行审查。法务部特别邀请了十位国际人权专家来台,作成的书面报告第78及第79点及明确表示,台湾现行法律仅承认异性恋婚姻,而不承认同性婚姻及同居关系、否认同性伴侣及同居伴侣的诸多利益,这是歧视性的,专家委员会更明确建议我国政府应「修改民法」给予多元家庭法律承诺。

当法务部透过线上民调,调查民众对于立定「同性婚姻法」等草案时,笔者是投予反对票的,我深深认为建立另一套制度,是另种助长歧视的开端,就如同黑人之于白人,日本殖民时期的公学校之于小学校,不该透过立定新法的方式,来阶级化同性恋与异性恋间的爱。

「爱无差等,人皆平权」不该只是口号。

三、同志教育向下扎根

自从2004年发布的高中95课纲,「性取向」已经出现于高中公民课本中,并于2006年正式实行至今,但仅仅简单列出恐同症、异性恋霸权、LGBT等相关学术名词,而教师对于同志议题的不甚熟悉,也使得课程教学上,无法真正使一般异性恋学生了解同志青少年现今所面临的苦楚。

而近年来,各大同志人权团体,无不积极推动同志教育延伸至国中小、开放民间团体入校演讲,便是希望将LGBT的友善种子,深植在每株幼苗中。然而,比起先进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我们仍然做得不足。

1.美国「反欺凌、反骚扰的安全校园」于1972年,美国通过了「教育修正案第九条」(Education Amendment Act of Title IX),此修正案规范任何教育机构都不能因他人的性别而将其排除在联邦资助的教育和活动计划,更不得因此而受到歧视。在美国校园中,「反欺凌(Antibullying)」、「反骚扰(Antiharassment)」或「安全校园(Safe schools)」的标语随处可见,相关课程也相当普及。而每年由GLSEN(Gay, Lesbian & Straight Education Network)所发起的「缄默日」,支持此行动的师生,可借由在校园中一日内不发一语,来表达过去曾经对于LGBT族群不尊重的沉重哀悼。

2.加拿大-多元性别相关教材于1994年,加拿大的公共卫生局即编写了一套「加拿大性健康教育指导方针」(Canadian Guidelines for Sexual Health Education),指导所有小学及小学以上的学生,如何正确认识不同的性别认同及性倾向,并在其后定期更新并扩增原有教材。于2010年更出版了辅助教材「在学校内的性别认同问答集」(Sexual health education in the schools: Questions & answers),笔者亲自翻阅过这本教材,虽然篇幅不长,却也详尽解说了LGBT的样貌及恐同症、异性恋霸权等相关学术用词。而笔者也曾投书天下杂志独立评论,给予台湾推行性别教育的几点方向。可参考<高中需要怎样的性平教育?>超连结: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4154

而因为叶永志等人的死,对于同志教育,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在驻足不前了。

四、结语

2016新政府上台,在113位立委当中,共有44人(38.9%)表态支持婚姻平权,反对仅有13人(11.5%),而现任总统蔡英文女士,更是在2016大选期间,在脸书上公开声明支持婚姻平权、多元成家三法,也发行了许多拥有同志象征性意涵的周边商品,来巩固「同志友善」的形象。

然而,身为国会多数党的民主进步党,至今仍未开出时程,何时才能让同志伴侣步入礼堂?多数恐同立委皆在2016被选民下架,国民党也仅在国会拿下35席,对于「基本人权」的保障,民进党实在不可再推拖了。

婚姻平权,也需要转型正义,同志朋友们等了21个世纪了。

●作者谢秉霖,花莲高中学生,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