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吃河豚中毒「爸当晚惨死」! 摊商惨了:我还有几条命…

▲拼了命买河豚回家煮,一家四口吃完都中毒 。(图/翻摄新华报业

记者许力方综合报导

江苏南通启东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杨姓摊商去年底分别向海鲜批发商购入野生河豚后,前往摆摊卖水产,张姓男子当晚买了河豚回家烹煮,跟儿子儿媳妇、妹夫一家四口一起吃,结果全部出现中毒迹象,经送医急救,张男不幸身亡。检警勘验死因是河豚毒素中毒,认定摊商、批发商等3人违法贩卖提起公诉。

事发于2019年12月16日,杨姓摊商分别向沈姓陶姓批发商以2600元人民币(约台币1万1230元)购入野生河豚300斤、750元(约台币3240元)购入200多斤野生河豚及少量海鲜后,6时许开车到启东市海防农贸市场前摆摊,并以每斤6元(约台币25元)价格卖给张男、周男10多斤河豚。

检方认定死因为河豚毒素中毒,3摊商被告

张男买了河豚回家,当晚6时许就煮给儿子、儿媳、妹夫食用,结果4人全都中毒送医,其中张男抢救无效,于8时许宣告不治身亡。经检警鉴定,张男符合河豚毒素中毒身亡,因此认定杨、沈、陶姓男子涉嫌违反《刑法》贩卖野生河豚,尤其杨男涉案严重。

地方法院今年12月2日召开庭审时,沈男陶男分别指出,卖给杨姓摊商的野生河豚都是来自码头渔船,且都知道河豚有毒,杨姓摊商则说,曾在2019年11月听闻其他市场鱼贩说过,河豚不能贩卖,他了解河豚毒性案发当天共售出数10斤的河豚。

杨姓摊商受访时直喊冤,大叹当时「我不卖给他」,且明确告知「我不卖给不认识的人,『不会杀的人我不卖』」,未料张男自己拼命要买,甚至坚持「我在吃河豚时你还小着呢!」而河豚就是放在台子上卖,市场方收钱时也没有告知不能卖,他2019年才开始摆摊,以后也不敢再卖了「我还有几条命去弄啊…我都50几岁了!」

南通市禁止任何商场超市、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摊贩个人经营野生河豚、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无合法资质的河豚鱼产品。各地将严厉查处捕捞渔船渔民对野生河豚鱼上岸非法经营行为,从源头杜绝野生河豚鱼进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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