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违宪又愚蠢」 苏焕智提4点驳农委会废水利会谬论

▲反水利会官派农民立法院抗议。(图/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16日处理《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尽管批评声浪不断,最终仍在17日凌晨12时多顺利三读通过;对此,民进党籍前台南县苏焕智砲轰政府这项政策「不仅『违宪』更是『愚蠢』」,并提出四点驳斥农委会谬论

第一,苏焕智指出,农委会主委林聪贤称「水利会只服务会员水资源未有效运用」根本是栽赃,因为54%的农地并不在水利会灌区,所以症结点是「水资源是否足够?」,因此是政府要去开发水源,提供给非灌区足够的水源,与水利会无关,而是政府失职,如果政府真的要解决54%非灌区农地灌溉问题,为何过去水利会提出增加灌区的要求时,农委会往往都不同意?另外,若想解决54%的灌区,需要新增多少水源?台湾还有多少新盖水库及埤塘的空间?这不都是政府该做的工作吗?

第二,苏焕智表示,林聪贤指责「水利会变成收租怪兽」,虽然监督及把关非常重要,农委会过去未尽责任的确有错,但问题是未来如何改善,但农委会却以此为由废止水利会,更没收水利会财产,与现代法治国的原则抵触,「十几个需政府补助的穷水利会也是收租怪兽吗?」

第三,苏惠焕智说明,针对水利会财产遭没收,农委会强调「水利会是公法人,公法人财产都属于公有财产」,但这个说法忽略水利会的公法人概念原来是指具有公共服务性质而言,而其公权力性质部分已经几乎完全消失,就算是公法人也只是指涉其具有公共服务性及被赋予某一小部分的公权力,但目前此部份也几乎不存在,它的财产仍然属于水利会,并不代表其财产就可以归公有财产,由国家直接来管理,政府此举摆明是要侵占民间团体财产。

最后,苏焕智质疑,民间团体已经在履行既有的公共服务,且并未造成功能不彰,政府有必要抢过来吗?从二百多年来的人类历史反复实践的经验来看,一个聪明的政府一定不能走上「管很多臃肿的大政府」模式而是要选择减轻政府负担,「瘦健的小政府」。

苏焕智批评,民进党政府决定废水利会改为机关,并将在农委会下成立「农村及农田水利署」,下设六个农田水利分署,国家将增加非常多的公务人员。而且原来服务体系将迅速官僚化,服务效能降低。严重的情形,恐将破坏二丶三百年来好不容易建立,运作顺畅的整体农田水利供水系统,「我们认为这不仅是『违宪』的决定,也是开历史倒车的决定,更是一个『愚蠢』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