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开日行灯被当「雾灯」检举罚1200 女驾驶气炸:原厂就这个灯啊!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彰化县一名林小姐开车无端收到罚单原因是「不依规定使用灯光」,她纳闷明明自己开「日行灯」而不是「雾灯」,且是原厂灯泡却要挨罚1200元。原来她开的这辆车,出厂时日行灯和雾灯是在同一个位置,不少车主也遭到检举过,她也向车商申请证明,准备向监理站申请撤单。

▲林小姐开的车辆是2014年出厂,这款车雾灯和日行灯位置相同。(图/东森新闻/下同)

林小姐接受《东森新闻》访问表示,第一次被人检举,「我觉得这样造成我很大困扰,很扰民啊,因为我的是日行灯,他把我当成雾灯,所以他就检举我。我开了5年,而且我中间还改过白色的灯,反而那时候更没事,怎么我又换回我原本的原厂灯泡会有事了?」

根据罚单内容,林小姐7月31日下午4时20分,行经员林市东路二段与林森路口,被检举「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而她被拍下的车辆灯光位置是下方两个圆形黄灯,她认为明明是日行灯,也向车商申请检验报告,确实也记载两盏日行灯。

▲▼林小姐开日行灯被当雾灯检举。

林小姐开的车辆是2014年出厂,在灯壳里两个灯泡分别在下方和里面,这款车雾灯和日行灯位置相同,也常常让人误以为白天开雾灯,她也准备向监理站申请撤单。

林小姐说,有不少车主和她遇到一样的情况,他们拿证明到监理站申诉,「车厂也是因为经过监理站许可的吧,它才能卖啊。我也是领监理站的牌耶,怎么可以这样就直接开罚。」

对此,监理站人员表示,昼行灯有规定灯距照明面车身外缘应在40公分以内,上缘应在1.5公尺以下,下缘应在0.25公尺以上。事实上,监理站如何判别灯光,日行灯只要是淡黄色和白色,位置不要低于25公分,基本上合格

▲▼林小姐不满要向监理站申请撤销罚单。

▼日行灯规定灯距照明面车身外缘应在40公分以内,上缘应在1.5公尺以下,下缘应在0.25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