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 太阳能趸购费率砍逾1 成 洪传献:应低于4.25%
国内三大太阳光电公协会今天(4日)发表联合声明,针对经济部日前公告太阳光电趸购费率,太阳能降幅达12.15%,离岸风电降幅也达12.71%,产业代表均表示「无法理解与接受」,联合再生能源董事长洪传献更表示,没有想要暴利,但降幅不应高过4.25%。
经济部日前公告108年度太阳光电趸购费率草案,其中地面型太阳能降到每度3.7728元,调降幅度为12.15%,水面型太阳光电则为每度4.1665元,降幅为11.16%,并且取消阶梯式费率机制采单一费率,对此,国内太阳能业者,包括联合再生能源董事长暨策略长洪传献、元晶太阳能董事长廖国荣、太阳能光电发电系统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郭轩甫,以及天泰能源创办合伙人陈坤宏,均表示「无法理解与接受」。
▲针对经济部公告太阳光电趸购费率草案,国内太阳光电业者联合声明「无法理解与接受」。(图/记者姚惠茹摄)
联合再生能源董事长洪传献代表国内三大太阳光电公协会,宣布联合声明内容,主要包含两点,其一为国际平均降幅为4.25%,但是台湾却高达12.15%,对调降幅度不满不是因为要从中获取暴利,也没有要政府图利产业的意思,但是这次公告的趸购费率草案,完全没有考虑台湾特殊环境,像是盐害、台风、地震、地层下陷等问题,以及台湾太阳光电外部建置的成本为全球之最,约占电费收入三成以上,因此强调台湾太阳光电的趸购费率降幅不应超过4.25%的国际平均降幅。
其二,洪传献强调,这次调整趸购费率,将会对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使得原本已开发中的大型地面型专案以及政府标案,都可能因为本次的趸购费率大降而夭折,因此声明表示,对于并接于超高压的大型地面电站应考量必须「自设升压站」的成本支出,政府应增加6-9%趸购费率,最低不应少于6%,才能引导产业愿意真正投资大型地面电站。
▲左起为联合再生能源董事长洪传献、元晶太阳能董事长廖国荣。(图/记者姚惠茹摄)
元晶太阳能董事长廖国荣也强调,这次经济部公告的太阳光电趸购费率草案降幅超过11-12%,完全高于全球平均降幅的4.25%,而且台湾的电厂报酬率跟全世界比起来已经偏低,若是降幅还比全球平均更低,势必会对台湾太阳能产业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呼吁政府千万别一方面说鼓励扶植业者,另一方面又大幅调降趸购费率,打击国内太阳能产业发展。
此外,离岸风电也调降12.71%至5.8498元,对此系统厂业者纷表示反弹,业者表示政府补贴电价制度对于业者是一很大伤害。现场多家投资台湾离岸风电厂的外资表示,已在台湾如滨彰等地区已投入上百亿资金,然而现在一个电厂都未盖好,就面临政府取消阶梯式补助,恐将影响未来在台投资意愿。而沃旭能源亚太区董事长柏森文、台湾北陆能源发展总经理马圣安、CIP台湾区计划总监许乃文、玉山能源台湾执行长陈聪华等离岸风电业者更表示,会考虑撤除台湾未来离岸风电投资。 最后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和离岸风电开发商也呼吁经济部审慎评估,调整趸购费率带来的冲击与负面影响,并将在12月公听会拿出数据,重新与政府进行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