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嫩妹车震遭控性侵!获判无罪:姨丈还到车上拿水对话

男子与嫩妹车震,遭控性侵,法院因当时姨丈曾到车上拿水、对话,判决无罪。此为示意图。(图/翻摄pakutaso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工程公司郑姓监工,因工作关系游姓同事的姪女小芊化名)看对眼,2人趁着工作空档在停车场厢型车内车震。但小芊事后控告郑男性侵,法院审理勘验现场监视器,发现2人车震时,小芊的姨丈游男还开车门取水,并与小芊对话,被告性侵的郑男则下身赤裸、仓皇开车门溜出,但小芊神色自若,姨丈也未发觉有异。法院因此认定2人情投意合,2度判郑男无罪。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男为桃园某工程公司派驻在基隆大型社区的现场监工,而因为工作的关系,郑男认识了承揽园艺工程的下游包商游姓男子,游男也带着当时21岁的姪女小芊,一起到基隆工作。郑男与小芊看对眼,2人最后发生关系,但小芊事后竟然提出性侵告诉,郑男因此被提起公诉。

小芊指称,2016年4月间,她因为施工不慎被美工刀割伤大腿,郑男先骑机车载她到药局裹伤,而后她独自在社区地下停车场的厢型车内休息。但郑男竟趁四下无人之际,上午10点多就摸进车内,对她上下其手;到了下午2点,更趁着她受伤无力反抗之际,在车后座将她脱裤性侵。小芊还供称,性侵过程中姨丈游姓男子还开前排驾驶座车门拿矿泉水,后座的郑男措手不及,偷偷打开后车门,赤裸着下身溜出躲藏;等姨丈离开后,郑男又摸回车内,穿上裤子离开。基隆地检署采信小芊的供词,对郑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郑男否认犯罪主张双方情投意合,一审法院也判决郑男无罪。检方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勘验当时的监视器画面,发现确实有姨丈拿水、郑男赤裸下身溜出、又摸回车上穿裤离开的画面。另外高院也询问小芊与姨丈,姨丈供称,当时开驾驶座车门拿矿泉水时,还询问坐在后座的小芊「还有没有水?」小芊回说「没有。」姨丈表示,当时小芊半躺在椅子上且上半身衣着整齐,下半身因停车场内灯光昏暗看不清楚,不觉得有什么异状,就关上车门离去。

高院认为,倘若小芊真的被违反意愿而性侵,当时姨丈取水时应该可以大声呼救;另外根据监视器画面,发现小芊供称遭性侵的半小时左右,厢型车附近共有3人经过,小芊应可大声呼救。高院因此认定双方情投意合,小芊并未遭到性侵,最后驳回检方上诉,维持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