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弊案/声押机密卷证 远雄9员工竟代影印
《刑事诉讼法》2017年5月实施新制,检察官侦办中的声押案,开庭前被告律师可以先阅卷,原本以为可保障人权,但问题却一箩筐,原本2天1夜即可结速的声押程序,在最近的永丰金案与远雄大巨蛋案中,均因律师要阅卷,硬是拖到3天2夜才结束,累坏检辩审3方,远雄案因为待影印资料上万页,为加快程序,原本属于侦查机密的卷证,破天荒开放由远雄派出9员工代印,历经60小时才结束。
除赵藤雄案,日前永丰金超贷案,董事长何寿川也是历经50小时共3天2夜的侦审收押程序,检辩审与媒体都累坏了,由于当事人被押在拘留室,人身自由遭限制,加上律师等待开庭时,律师费还是得照算,2案的影印费也都花了2万元以上,这对于身为大企业负责人的赵藤雄与何寿川比较不是问题,但对经济能力普通的一般被告,恐是另一种门槛限制。
《刑事诉讼法》修正让律师在声押案有阅卷权,起因于涉贪的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不满在遭声押时律师无法阅卷,声请大法官解释,大法官2016年4月以释字第737解释,明订保障声押案被告及律师的阅卷权及防御权。
立法院依大法官解释意旨,4月增订有「赖素如条款」之称的《刑事诉讼法》第33条之1,明订侦查中羁押审查程序,辩护人原则上享有与审判中相同的完整阅卷权;另新法也明订,声押及延押案件将采取强制辩护;此外,深夜11点以后的声押案件,一律等天亮8点后再开庭,司法院认为这是开启新里程碑,对当事人将有更多保障。
但5月新法实施后,问题渐渐浮现,在永丰金与远雄案中,检方为了避免侦查中案情外泄,在让律师阅卷前,必须将卷分为「限阅」及「不限阅」两种,有些敏感文件还得部分遮掩,检方在这2案,光是整卷就花了一整天,律师阅卷影印也花了至少4小时。
由于律师印完卷后还得花时间消化,永丰金与远雄案,被告在白天声押后,都等到晚间10点后才能由法官开庭,被告何寿川及赵藤雄都被拘留3天2夜后才裁定收押,其中,远雄案卷证众多,还由远雄公司派出9名员工影印侦查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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