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有專屬國定假日 雇主不給假違法可罰百萬

台北市劳动局提醒,雇主应于岁时祭仪给予原住民劳工1天国定假日。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每年都有许多国定假日,包括春节、228纪念日、端午、中秋等可以放假,而原住民族也有专属国定假日「岁时祭仪」,根据不同民族而有不同放假日期。北市劳动局提醒,若雇主未让劳工休假或为给付国定假日出勤工资,可罚2万至100万元。

正值农历春节,许多在外地打拚的劳工朋友,都会在春节连假返乡团圆。对原住民族劳工而言,「原住民族岁时祭仪」重要性不亚于春节,劳动部也在「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与劳动基准法规定保障原住民劳工的休假日,老板应给予劳工于「岁时祭仪」休假。

北市劳动局指出,「岁时祭仪」是专属于具原住民族身分劳工的国定假日,较一般身分劳工多1日国定假日。原住民族共有16个族别,个别民族的岁时祭仪日期皆不同,如2024年第一季,分别有邹族的「战祭」及拉阿鲁哇族的「圣贝祭」等祭仪。

劳动局表示,雇主应给予原住民劳工「岁时祭仪」休假1日、工资照给,且原住民劳工不用请假,如雇主对于劳工的原住民身分有疑义,可请劳工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本等,可资证明其原住民族身分或族别的相关文件。

劳动局说,雇主仍得经劳工同意于岁时祭仪的休假日出勤,并依法加倍给付工资,或双方协商该休假日与其他工作日对调,双方可以书面载明调整后的休假日期,避免日后争议。如雇主未使劳工于国定假日休假或未给付国定假日出勤工资,可依劳基法处2万至1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