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员A走1530万还债再签赌 14天爽花467万惨蹲3年半苦牢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担任保全工作多年的姚姓运钞员平时有网路签赌、买运动彩券习惯,却因为积欠赌债,于是在今年3月间利用前往银行帮ATM补钞机会,前后一共侵占1530万元的现金,后来虽然有补回193万多元,但一审还是被法官业务侵占罪判处3年6月有期徒刑,他不满上诉,日前仍被台中分院驳回,全案确定。

判决书中提到,40岁的姚男自2012年起就在该保全公司担任运钞员,但他平时热爱签赌网路球板和运动彩券,后来赌输十多万元,这才兴起利用工作补钞机会偷取现金的念头;今年3月14日下午2时许他向同组组员要求先下车收款、买餐食,避免运钞车警报器误报借机取得感应扣和金库钥匙,接着再趁组员下车离开之际,打开金库拿走钞匣里的现金,分别为200万元、250万元以及1080万3000元,再依序放进早已准备好的黑色背包

警方查获剩下的赃款。(图/记者李忠宪翻摄,下同)

姚男得手之后,先后于同年同月14日、19日将其中的50万元以及30万元交给不知情的陈姓同事,拜托对方帮忙在线上赌博网站投注;同年同月21日他带着300万元前往台中某彩券行购买运动彩券,但因为担心银行钞匣内的现钞不足,可能会被公司发现,于是当天下午他打算将其中200万元补回去,结果因为计算错误,只补回193万1000元。

保全公司直到2019年3月22日上午才发现钞匣现金短少,询问姚男有无遗落款项,他回答没有,接着很快就弃职逃逸,并要求陈姓同事把先前的34万多元赌金汇入土地银行帐号,最后再自行提领15万元还清积欠的借款,随即搭乘计程车前往高铁站,再转搭高铁离开台中。

▲姚男发现事迹露馅后,随即带着剩余的赃款逃离台中。

警方在同年3月28日下午3时许带着拘票前往南投逮人,当场查扣剩下的843万4300元赃款,还有作案用的金融卡与黑色背包等证物,最终连姚帐户内的26万元也被领出扣案。由于姚男一审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处3年6月有期徒刑,他不满提出上诉。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姚男长期担任保全公司的运钞员,本应克尽职守,却为了偿还自身积欠的赌债,利用职务之便钻漏洞,先后3次侵占公司款项高达1530万3000元,虽然他坦承犯行,也自行补回193万1000元,加上警方查扣的843万4300元和26万元,但仔细算一算,他相当于是在14天内花光偷来的467万多元,而且流向不明,考量到他的犯罪目的手段动机原审量刑并无不妥,最后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