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 朱棣与朱允炆,谁更应该当皇帝?
作者 | 平章
出品 | 本站科技《知否》栏目组(公众号:tech_163)
近期,有个“如果42个皇帝在一个群里”的H5刷了屏,其中朱棣与李世民“旗帜鲜明”地反对“嫡长子继承制”。
靖难之役,历来是议论热点。但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宗法制度上,朱棣与朱允炆两人之间继承皇权的顺位,究竟如何?
以下讨论内容,不考虑诸如“朱棣生母是蒙古人(朝鲜人)”之类的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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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嫡序列
如果不考虑洪武本身的意愿,依照宗法制,立嫡序列是怎样的?
根据《唐律疏议·户婚律》,立嫡一事应该是这样“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 「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谓妇人年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许立庶子为嫡。皆先立长,不立长者,亦徒一年,故云「亦如之」。依令:「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准此。」无后者,为户绝。”
《宋刑统》的说法也类似:“依令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无嫡子,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
简而言之,宗法制下的继承顺序应该这样:嫡子>嫡孙>嫡子同母弟>庶子>嫡孙同母弟>庶孙。
需要注意“嫡子”、“嫡孙”、“嫡子同母弟”、“嫡孙同母弟”这四个词的概念:嫡妻之长子为“嫡子”,嫡子之嫡子为“嫡孙”,嫡妻的其他儿子为“嫡子同母弟”,嫡子嫡妻所生其他儿子为“嫡孙同母弟”。
也就是说,“嫡长子”说法并不严谨,只有“嫡子”之称,而“嫡次子”、“嫡三子”、“嫡X子”之类的说法应为“嫡子同母弟”;同理,嫡子的嫡妻所生诸子应划分为“嫡孙”、“嫡孙同母弟”。
朱家的继承优先权如何?
那么,朱元璋的“嫡子”、“嫡孙”、“嫡子同母弟”、“庶子”、“嫡孙同母弟”、“庶孙”分别是谁?
“嫡子”无疑是朱标,“嫡孙”则是朱雄英,朱雄英是朱标嫡子,系朱标的正妻常氏所生,《明史》中说“虞怀王雄英,兴宗长子,太祖嫡长孙也。”因而,在朱元璋的第一次立嫡中,朱标成为了太子。
不过,身为太子的嫡子朱标死于洪武二十五年,而身为“嫡孙”的朱雄英则早在洪武十五年就已经去世,因此在朱标死后,朱元璋的第二次立嫡就出现了诸多争议。
按宗法制,在“嫡子”、“嫡孙”死亡之后,朱元璋要立嫡就应该先考虑孝慈高皇后马氏所生的“嫡子同母弟”,分别是这么几位:秦王朱樉、晋王朱棡、燕王朱棣、周王朱橚。其中,秦王朱樉作为“嫡子同母弟”中最长者,应该被立。
据《明太祖实录》所载,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标死后几天,朱元璋就召集群臣说,“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于此,命也;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燕王朱棣)贤明仁厚,英武似朕,朕欲立为太子,何如?”翰林学士刘三吾回答说,“陛下言是,但置秦晋二王于何地?”据《明太祖实录》说,“上不及对,因大哭而罢。”
这段记载经常被质疑,因为以朱元璋的个性及强悍,如果真要立朱棣为太子,文臣集团再怎么反对也没用,但却可以看出当时的立嫡序列中秦王朱樉的位置。
更突然的是,在几个月后(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就立了朱标的次子朱允炆为皇太孙。
而从立嫡序列上来说,朱允炆的排位其实极为尴尬:其出生时(洪武十年),生母吕氏并非太子正妻(正妻是常氏),吕氏的扶正是在常氏病亡之后(常氏病亡于洪武十一年),从这一点来说,朱允炆的身份定位应该是“庶孙”,这是立嫡序位的最后一位,不仅排在身为“嫡孙同母弟”的弟弟朱允熥(常氏之子)之后,更有可能排在其同母弟朱允熞、朱允熙之后。
不可否认,朱棣此后的奉天靖难带有篡位的性质;但很明显,在第二次立嫡上,朱元璋的个人意志战胜了宗法制,也给了朱棣于大义的名分:允炆小子,咱的继承权比你高。
所以,朱棣是不可能“旗帜鲜明”地反对“嫡长子继承制”,因为在这个宗法制的大义下,他的继承权是高于朱允炆的;也因此,在他确立太子时,最终上位的是有“仁厚”之称的明仁宗朱高炽,而非英武类其的嫡子同母弟汉王朱高煦。
所以,在大义上,朱棣的“靖难之役”与李世民的“玄武门之变”,还是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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