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老师们有钱赚! 海外代理领全薪还可以抵免半年实习
▲师资培育法修正后,师培生可到海外侨校代理抵免实习,图为马来西亚兴华中学。(图/翻摄兴华中学官网)
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目前在行政院院务会议已通过,教育实习与教师检定的顺序从「先实习再检定」改为「先检定再实习」。教育部表示,每年教师检定约有4成考生没有通过,「先检定再实习」不但可以筛选教育专业及学科知识都完备的实习生、也能让实习生能专心教育实习。
要成为合格教师,依旧制得先取得教育学分证明,再到学校无津贴全职实习半年,之后参加教师检定,再参加各校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教师甄选。改为「先检定再实习」之后,已领到教师证的学生,除了在台湾参加半年实习,也可以前往偏乡或海外侨校、台湾学校担任代理教师2年,不但可以领代理教师约4万元的月薪,还可以抵免实习。
另外,原本实习生不能兼课、代理的规定也放宽,新制修正可以在半年实习期间的第3个月开始代课、担任补救教学等,但每周授课总时数不能超过8节;在中低收入户与清寒实习生的补助,预计每年100名,每位实习生实习期间每月1万元,总计6万元。教育部指出,这不但能累积实习学生教学经验、维护教育实习品质,同时兼顾实习学生经济能力、支援偏乡师资。
《ETtoday东森新闻云》记者电访教育部师资培育及艺术教育司司长张明文,对方提到,修正案已送立法院,希望能排入会期赶快通过,因为「这是师资培育大学跟我们一致的共识」,在同意代理海外学校可以抵免实习的同时,他也鼓励取得教师证的老师多看看国际,「认识不同的教育方式,回来贡献台湾。」
至于教师检定是否会延后等师培课程修完后再举办?张明文说,「这不影响考试资格,所以还没定论,最快3月考,最慢5月考」。张也提醒大家,如果立法院本会期通过,会适用今年8月开始的师培生,但如果已经修完教育学分,10年内可选择新、旧制;仍在修的则限定6年内。最快明年3月的考试,就会有还没实习的师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