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可以领薪水!年资纳入劳保 「学生只要工作就是劳工」

▲如果草案通过,未来实习生也可以领薪水。(图/记者李毓康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学生企业实习到底要不要「给薪水?」教育部公布《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草案,明定学生只要对企业提供劳务、有工作事实,「学生就是同时拥有劳工身分,该企业就要帮学生保劳保、提供基本薪资以上的薪水」;例如餐饮业到餐厅的实习,就算是工作型的一种。

去年永采烘焙坊克扣实习生,每天工时长达10多小时月薪仅2万元,学生离职后还遭到烘焙坊求偿59万元等消息,加上许多实习生因为「学习」的名义,明明做着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事情,却没有薪水可以领,也引起许多讨论「实习到底应不应该领薪水?」

目前学生在校外实习分2种,一种是如永采烘焙坊的案例,由学校接洽、算是「产学合作」,另外则是学生自行向企业投履历、自行接洽,这种则在《劳基法》有相关规定;日前PTT一篇「检举实习不给薪水」的文章网友推爆,就是利用劳检制度检举,也成功让该公司依照基本薪资给薪。

原先学校接洽厂商时,多半不会将学生待遇权利与保障列在合约中,为了保护由学校接洽的学生们,教育部提出《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草案,将实习生分为「一般型及工作型」;一般型以学习为目的,除了学习训练课程以外,不需要提供劳务,工作型则是有劳务提供或工作事实,并同时具有学生、劳工身分,薪资必须在基本规定以上、并纳入劳健保

职司杨玉惠表示,实习模式多元,需要广纳各界意见,目前理解中,像是教育行政相关科系的学生到教育部实习,就是一般型,但如果是餐饮科到餐厅去实习、担任厨师助手服务生等,就属于工作型;而学校应该配合科系安排学生实习,不能因为厂商特性而要求学生违背自己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