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家上市柜今年董监改选 候选人全面采提名制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提醒今年四大公司治理措施。图/魏乔怡)
为落实公司治理,金管会力推四大措施。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2日指出,2021年有608家上市柜董监事将进行改选,今年董监候选人将全面采「提名制」,也就是股东会上不会再出现突袭提名出现股东不认识的人,股东也较有时间认识、评估候选人,利用电子投票行使权利。
郭佳君指出,为配合全体上市柜公司已在2018年全面实施电子投票,在新版公司治理蓝图(2018~2020年)中,进一步落实电子投票便利股东行使权利的功能,金管会已要求全体上市柜公司自2021年起董监事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且要载明于章程。
据公司法第192条之一规定,上市柜公司应于股东常会开会40日前或股东临时会开会25日前将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其学历、经历公告。
第二,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20亿元以上未达100亿元」之上市柜公司,应自2021年起提供英文版的股东会议事手册、年报及年度财务报告。郭佳君指出,2019年开始就已要求实收资本额100亿以上、外资持股比30%以上的公司要提供英文版财报,目前已有166家上市柜提供,今年要有371家提供英文财报。
第三,「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以上未达150亿元」或「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合计达30%以上」的上市柜公司,应自2021年起发布中英文版重大讯息。郭佳君指出,前者达31家上市柜、后者达47家,若加上实收资本额150亿元以上的上市柜共有166家公司必须从今年开始发布中英文版重大讯息。
郭佳君指出,若是没有按规定发布的公司,证交所会先函请改善,若还是不改善会开罚3万元违约金,若是刻意不发、一年内累犯者会可开罚5万到500万元。
第四,公开发行综合证券商、上市柜期货商,及实收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未达100亿元非属金融业之上市柜公司应自2021年6月底前起「设置公司治理主管」。郭佳君表示,已有119家上市公司、118家金融业在2019年6月就完成,今年有371家上市柜须设置公司治理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