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圣、庄育修/文化场馆 究竟是养文化还是养蚊子?

▲兴建文化陶冶民众艺术涵养本是好事一件,然兴建过多却没有「质」与「量」,也造就许多蚊子馆的浪费。(Photo by Nomad Cavalier, Hark/Flickr)

文化,长久以来是反映人类生活的无形纪录。由于文化是无形的,因此我们常透过文字影像音乐建筑等许多的方式来记录。而为了保留、推广这些文化纪录,政府成立了相关权责单位,并设立许多机构例如:博物馆美术馆、文化中心、文化园区文创园区等,另外在地方,也有许多各式各样的文化馆相继成立。但就如同各地不断举办的文化节庆活动,这些场馆与园区的数量也逐渐泛滥。

对于政府来说,兴建文化场馆、成立文化园区等,是一种「有形」的政绩,就如同众多节庆活动,容易让民众有感。然而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文化建设所要呈现的「内容」,先撇开「同性质」的问题不谈,光要传达给民众的「常态内容」,其中的「质」与「量」就是一个需要被探讨的部分

例如华山松烟这类文创园区,虽是为发展设计、文创这类新兴产业而设立,但也常被人诟病是为了文创而文创,互相复制的结果,也就是无法发展出自己的特色。更荒谬的是,全国各地还拚命复制这样的模式发展文创产业。

文化场馆的部分,光以博物馆来说,如前阵子台南市美术馆因「行政人化」这件事而闹得沸沸扬扬,但除了在行政作业面要注意之外,最该被注意的,则应是馆藏的内容。今日即使场馆盖得再漂亮,但是展品不具备一线的展览价值,且又无如翠玉白菜毛公鼎等这类名声显赫的镇馆之宝,初期或许可以因为场馆新颖而吸引民众前来参观,但当经营时间一拉长,民众已知道场馆所展览的质量不佳,参观人数必然会大幅下降。

近日桃园即将动工横山书法艺术馆也是一样的问题,一年需要编立多少预算购入多少藏品?购入的藏品有多少件是真正具有文化艺术价值,能进行展示而不会贻笑大方?是否有最具代表性的藏品能持续使场馆名声不坠,又能让台湾各地民众慕名而来?此外,每年收入是否能够维持场馆基本营运,而不会成为政府财政黑洞?以上虽然只是简单列举一些问题,却也是笔者认为最关键的问题。因为今日台湾的文化场馆,重点已经不在于建造的数量,而是在于所呈现的质量。然而上述这些提问,特别是馆藏的部分,似乎是主政者都未曾深入思考的问题。或许盖馆的当下人民的确感受得到,但之后人民所必须付出的成本,无形中也不断增加。

因此,文化场馆即使盖得再多、所展出的内容再广,一旦没有该有的「质」,很难继续吸引民众愿意再次参观。久而久之,若没有适当的改变,逐渐沦为蚊子馆,届时又要再多花费民脂民膏,为当初花了几百万甚至几亿的场馆做活化。在这种现在仍不断出现的恶性循环情形下,也不禁令人反思,到底我们还要浪费多少国家资源、时间,才会结束这样短视近利的怪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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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圣,立法委员;庄育修:委员助理。陈学圣曾修订文化资产保护法、博物馆法、电影法、水下资产保护法等,对环境保护不遗余力,并关注动物保育议题致力于台湾土地上文化历史保存与自然环境永续发展的关怀。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