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 彈性育嬰假6月試辦

劳动部规画弹性育婴留停试办计划,劳工可以五天或七天为单位,申请育婴留停,也可单日申请,希望创造更友善职场环境。图为幼童在亲子馆游玩。记者林伯东/摄影

63家公私企业愿参与

台湾出生人口连年创新低,政府祭出不少育儿补助,成效却有限,劳动部规画弹性育婴留职停薪试办计划,雇主可让劳工以五天或七天为单位,申请育婴假,也可单日申请,已有六十三家公私企业有意愿参与;原规画五月一日起试办至年底,但因立委希望配套更周延,最晚六月上路。专家认为,此政策能否提升生育率,有待观察,反而比较像「回应雇主和劳工的折衷方案」。

劳动部部长许铭春昨至立院卫环委员会进行试办弹性育婴假的专题报告,她指出,二○二一年起规定最低可申请的育婴留停天数为卅日,自当年起至去年申请育婴留停人数,女性增加一成一,男性增加六成一。

劳动部解释,育婴留停每次以不少于六个月为原则,但劳工若有低于六个月的需求,可以申请不低于卅天的育婴假,以两次为限。弹性育婴假于试办期间的申请次数则改为三次,现行规定与试办计划双轨并行,让事业单位了解实施的可能性,及试办中可能遭遇窒碍难行之处。请领津贴则与现行方式相同。

多位立委则建议育婴假弹性从「单日」下修到「小时」,育婴假年龄限制上修到六岁或八岁,许铭春则表示,必须考虑财源,但劳动部会根据这些方向研议。

育婴留职停薪变革 制表/陈宛茜

立委促参考日本作法

至于日本为了增加男性请育婴假比率,强制企业让男性比照女性申请育婴假,要求企业须呈报男性育儿假的休假实际统计,并设定明年男性育婴假申请率须提高至五成,立委王育敏希望劳动部参考日本的强制性作法。许铭春表示,会根据试办结果「找出最适合台湾的方案」,滚动式修正。

立委林月琴昨在质询时表示,劳动部以往鼓励企业托婴,却仅公部门有成效,她担忧弹性育婴假,无法吸引私人企业,建议把试办精神和弹性时数延伸到亲职假或长辈照顾假,「少子化跟长辈照顾假绑在一起的,不能只顾到婴儿,否则催不了生」。

台大国发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指出,弹性育婴假对于建构友善职场有帮助,但对于提升生育率效果「有待观察」。东吴大学社工系教授洪惠芬表示,若育婴留职停薪制度更加完善,愈来愈多男性请育婴假,就可改变社会长期将女性视为主要照顾者的氛围,让两性一起担负照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