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遭军人「体液喷腿」!二审判无罪:有用包包挡 她心死不告了

被告除了这次乱喷精,过去还有2次偷拍记录。非当事人。(意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黄可昀综合报导

公然对路过女子喷射体液、多次偷拍女性,这种恶狼竟然屡屡逃过法律制裁,最终都获得无罪释放!一名女子去年搭捷运时,遭到恶狼喷射精液腿部小腿长裙全都沾到,她决定硬起来搜证喊告结果经过1年的官司纠缠,最后判决书下来却「无罪」,令她对司法彻底失去信心

受害女子在Dcard说明事发过程,她刚出捷运站就感觉到小腿湿湿的,用卫生纸擦去才惊觉是精液,但凶手早已溜走,「当时我穿着短袖上衣、长裙,长裙后方都沾到精液」,她只好赶紧回家换一套干净衣物,并将沾有精液的长裙、卫生纸交由警方

后来根据DNA抓到凶手,「一审时间非常漫长,开了好几个庭。第一次被告母亲带着小孩来跟我道歉,说他是单亲家庭,没有什么钱」,还搬出儿子军人身分,遭判刑会被军中加重处罚,在凶手母亲的苦苦哀求之下,她一度感到心软,不过凶手后续在法庭上的态度让她相当傻眼

凶手后来接受法官质询时,一律回应不知道、不承认,最多只能负担1万和解金,结果双方谈不拢再度开庭审判监视器画面显示,凶手是预谋犯案,早已在月台物色目标,「检察官说被告已经有两次纪录,好像是偷拍女生照片(后来和解了)」。

罪证确凿却被判无罪。(示意图/资料照)

官司纠缠了1年多后,凶手被判「无罪」,于是原PO请来律师继续上告,「二审非常之快,听说当天开庭检察官做好完整功课,巨细靡遗的说出监视器内被告每分每秒的动作及意图」,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次有胜算,怎料前几天判决书下来,「很遗憾,还是无罪。」

法官解释,被告在手扶梯有用包包挡住,并没有任何证人指出他在公众场合猥亵,加上被告本人也没有承认。原PO心灰意冷地说,「我问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这个判决书有问题,但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法官会觉得无罪」,不停骚扰女性的累犯却始终没受到法律制裁,令她相当失望也对司法心死。

网友气愤表示,「以为至少有毁损,但是性骚扰居然没有成立」、「这要告性骚扰防治法25条吧!猥亵不以身体接触为要件,全台大二以上法律系都知道」、「而且他还一直说不知道不承认,感觉背后有高人指点」、「我是觉得不该当公然猥亵很正常,性骚扰防治法25感觉也不太符合,强制猥亵也不符合,没有强制,毁损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