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也有劳退金! 劳动部:雇主应按月提缴6%

▲劳动部。(图/记者廖婕妤摄)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暑假期间打工人数增多,劳动部提醒,打工族与一般劳工享有相同的劳动权益保障,不因工时长短而有所差别,雇主应依法按月提缴不低于每月工资6%的退休金,且提缴金额应由雇主全额负担,不得自打工族薪水扣减退休金。

劳动部说明,打工族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雇主应以打工族全月工资所得总和,依「劳工退休金月提缴分级表」的等级金额申报月提缴工资。

劳动部举例,固定每周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时,时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资为4,000元,依「劳工退休金月提缴分级表」规定标准,应申报全月月提缴工资为4,500元。

劳动部表示,除强制雇主帮劳工提缴,劳工自身也可在每月工资6%的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该提缴金额每年也可参与投资收益分配,提缴的劳工退休金运用收益,不低于银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之收益。劳工愈早参加、提缴的时间越长,历年累积之收益越多,劳工年满60岁,即可申请领回专户内本金与收益。

劳动部强调,打工族随时可透过劳工保险局e化服务系统以「自然人凭证」或「行动电话认证」等方式,登入查询自身退休金的状况。另根据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雇主未申报提缴退休金,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按月处罚至改正为止。打工族如果发现雇主未提缴退休金,可向劳工保险局申诉检举,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