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联大收购文晔 公平会放行

大联大董事黄伟祥大联大公开收购文晔条件成就

IC通路商大联大收购文晔三成股权案已确定成就,公平交易委员会15日召开委员会,认为依现有事证及大联大财务投资等说明,尚不须向公平会申报结合。

截至15日统计,大联大收购文晔应卖股数已达100,241,354股,不但超过最低收购数量29,516,800股,应卖数已达文晔已发行普通股近17%的股权。大联大宣布,公开收购条件均已成就,静待元月30日最后收购日之后,完成收购所有程序,并持续股东双赢目标迈进。

文晔则表示,针对公平会所发的声明公司已委请律师研议所有相关法律议题,至少可确认公平会要求大联大未来任何时间欲参选文晔公司董事、召开股东会、征求委托书、增加持股等,皆须事前向公平会再行请释或提出结合申报。

公平会指出,大联大自108年11月13日至109年1月30日止公开收购文晔股份至多177,110,000股,占文晔已发行普通股30%的股权,尚未达到文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此部分难认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条第1项第2款的结合型态

此外,大联大在公开收购说明书提及,此收购着眼于财务性投资,且发表四不一会的声明,而大联大108年12月也曾至公平会,承诺不会在文晔本届董事任期内,于股东会上提出涉及文晔业务经营人事任免的提案,又倘在股东会上有关涉及文晔业务经营及人事任免的提案,大联大将不行使表决权。

根据Gartner报告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资料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资料等,二家公司在全球亚太地区或我国整体半导体的合计市占率均不及一成,在半导体零组件通路的合计市占率至多三成,文晔所主张的占比明显高估。

公平会强调,公平交易法就事业结合审查采事前申报异议制,若未来(不限文晔本届董事任期)大联大变更前开声明、承诺或陈述事实或行为,仍须于事实发生或行为前,向公平会再行请释或提出申报。 大联大基于先前的四不一会架构,再提出「三没有、三支持」论调,强调没有意图、没有计划、没有行为干预文晔经营权,也支持文晔既有团队继续经营、支持文晔经营者增加持股、支持双方股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