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反垄断开铡 阿里滴滴重灾户

据《北京商报》引述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互联网领域22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当中涉及阿里巴巴、腾讯滴滴苏宁企业经查上述22起案件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

实际上,虽然此次开罚金额规模远远低于今年4月针对阿里巴巴违反反垄断的182.28亿天价罚款,但随后大陆官方持续对包含腾讯、美团立案调查,甚至滴滴的使用者数据近日更遭到大陆官方进行国安调查。此次一口气对22起案件祭出行政裁罚,金额不高却持续凸显大陆官方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不正当竞争领域的严密监管态度

至于此次开罚原因中的「经营者集中」,据百度百科解释,是指2个或2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一个或多个个人、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部分获得控制。导致可能造成市场经济力量过度集中、产生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就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根据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2起案件中,除了涉及阿里巴巴、腾讯之外,也同样波及到滴滴。

当中「滴滴系」企业涉及8起,包含惠迪小桔车胜等都是滴滴实际控制企业。例如以惠迪天津一家公司来说,此次涉及与一汽集团华夏出行、北汽新能源、特来电、西藏奥通等设立的合营企业案等。

阿里巴巴方面则涉及到如阿里网路收购天鲜股权案、收购纽仕兰股权案、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收购五矿电商股权等。

至于腾讯则有收购58同城、小红书搜狗猎豹移动蘑菇街等股权案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