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回归遴委会处理 台大:大学自治终于来了

台大抗议多日的大学自治,在校长遴选办法修正之后终于有了结果。(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卢映慈综合报导

教育部修正《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候选人跟遴选委员要有明确的利益回避,争议全权交给遴委会处理,校务会议不能干涉;台大校长遴选会发言人袁孝维表示,这样才是真正落实《大学法》的大学自治精神,但高教工会则认为,具体化可能忽视细节,应该要更审慎订法

台大准校长管中闵爆出担任台湾大哥大公司的独立董事,同公司的副董事长蔡明兴却担任遴选委员,让人质疑有企业关系的利益交换,成为卡管的争议之一;阳明大学校长郭旭崧则也被爆出担任心悦生医公司独立董事,遴选会召集人张鸿仁则是同间公司的董事,目前也还在厘清

▲不过管中闵的校长之路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厘清。(图/记者卢映慈摄)

草案除了增列「利益回避条款」,要求校长候选人兼任营利事业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董监事职务时,要主动揭露,遴选委员如果跟候选人有营利事业机构董监事关系,要解除遴委职务;至于争议发生时,要交给遴委会或是校务会议,草案也明确指出「由遴委会处理」。

台湾的大学校长遴选办法被指有大漏洞,模糊地带太多,这次修正受到大多教授的认同,袁孝维也说,在《大学法》的精神里,遴选委员本来就拥有遴选校长的权责,这样的修正才是真正重是大学自治的精神。

不过高教工会认为,利益回避是公务员应有的自负责任,虽然具体化比较有规则、比较容易没有模糊地带,但也可能补了这块、少了那块,有更多的问题;政府应该将公务员、受公权力委托的人都列入强化规范考量,并重新审视法律的漏洞,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