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酒醉者不得搭客运 和欣:为了驾驶、乘客安全

▲和欣客运网站明载酒醉者得拒绝载客。(图/和欣客运网站)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一名小姐今天指控和欣客运,15日晚间因身上酒味而被3人暴力拖下车。针对此案,其实站在客运公司立场,为了确保驾驶人、乘客安全,台湾客运业者皆订有定型化契约旅客运送契约》,得拒载「酒醉乘客」。

日前美国联合航空(美联航)因暴力拖一名华裔乘客下机,满脸是血的照片引起各界挞伐,不过该事件疑似在国内重演;一名吴姓小姐向媒体指控和欣客运,表示自己15日在酒坊喝酒庆祝后,约莫下午5点左右在台中朝马站买了晚间9点57分往台南车票

不过,上车后和欣客运以吴小姐身上有酒味为理由,请她下车;但吴小姐不服,她气愤地向媒体说,「喝酒犯法了吗?就三个人来,我都已经上车了耶,我说我要回家,三人合力把我拉下车」。

同时,附近警察局也来了6名警察,吴小姐说,警察在现场打圆场,「我跟警察说,我哪里犯法了?我意识非常清醒,和欣客运说我会影响到其他乘客,怕我身体状况不行,我说可不可以签免责条款?」

最后,吴小姐只好转搭高铁返回台南,在车程路经嘉义左右,后方女乘客告知她流血了,「我的座位附近都是血」。

其实针对喝了酒之后,能否搭乘客运一事,和欣客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王祖明表示,为了确保驾驶人、乘客安全,台湾的客运业者皆订有定型化契约《旅客运送契约》明文规定,得拒载「酒醉乘客」 。翻开和欣客运网站,的确明文摘录,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绝酒醉者或状似疯癫者。

至于吴小姐指控施暴一事,王祖明表示,台中朝马时间21:57 因车上有酒醉客,劝阻无效不肯下车,故报警处理,而有受伤情形,可能是在请下车的过程中,当事人挣脱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