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红色媒体渗透!时代力量提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时代力量立院党团召开「防止中国渗透,强化台湾媒体秩序与法治规范」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21日召开「防止中国渗透,强化台湾媒体秩序与法治规范」记者会,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要求加强防范中国党、政、军透过广告、政治游说干扰台湾民主。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立法院会期已接近尾声,但还有很多事情必须处理,时代力量党团也将提出延会动议,希望院长苏嘉全能召集协商,尽速审议维护台湾主权的法案。
徐永明指出,最近红色媒体争议很多,国安局自称有名单却拿不出来,接下来大选将近,两岸关系紧张不单只是有形的战机军舰绕台而已,媒体上的渗透更为强大,因此时代力量党团继「广电三法」、《国家安全法》后,提出第三波修法,希望阻止中国势力渗透台湾媒体。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徐永明。(图/记者林铭翰摄)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本次《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的核心条文在于增列第33-4条,主要是针对中国在台湾进行游说进行规范。他指出,早在2007年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游说法》第8条就已明确规定,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游说者进行游行,不过却没有对于违反者订定任何罚则,导致该法形同虚设。
黄国昌说,过去有一段时间行政部门倡议要制定「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这是美国相当著名的法制,但美国有其游说制度作为背景,且要求的是阳光、透明与揭露,包括收受哪些团体的钱、为哪些事情都必须清楚交代,反观台湾现行法律,仅有透明并不足够,还必须调整现行法规范,因此提出增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4条,明文禁止台湾人替中国游说宣传,并新增第90-3条订定罚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五十万到五百万元的罚锾。
黄国昌也指出,禁止中国党政军在台宣传,也不是新的禁止行为态样,都是在既存的条例中有的,只是过去包含担任中国党政军职务等等违法情事,严重的执行不足以及罚则太轻,因此一并修正第89条到第90-2条,加化罚则以提高吓阻力。
此外,徐永明也表示,因立法院会期即将进入尾声,不过还是有很多事情必须处理,希望院长能够召集协商讨论是否进行延会。他也说,总统蔡英文在就职三周年的演说中,将维护台湾主权视为她重要政绩之一,因此更应该让时代力量党团所提,有关阻止中国渗透的相关法案能够在委员会内审议讨论,也呼吁各政党党团共同支持。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林昶佐。(图/记者林铭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