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爆:宏泰买中嘉案背后有中资阿里巴巴介入
宏泰集团出手买中嘉,民进党立委王荣璋、段宜康4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宏泰集团透过多层次控股方式,借由免税的教育公益信托出资80亿元参与中嘉案交易,已违反公益信托的许可及免税要件,教育部、法务部都认为有疑虑,因此要求NCC不得违法扩权。段宜康更爆料,他检获检举,此案背后的资金疑似是来自中资的阿里巴巴,盼国安局查清楚。
王荣璋表示,依据受托人国泰世华银行揭露的财报资料,「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于2015年由教育部许可设立,成立财产仅3000万元,但去年底财产总额已超过303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未上市的宏泰集团子公司朝隆投资、泰贺投资的股票。参与中嘉案的玺兆投资、铨升投资,正是由朝隆投资、泰贺投资交叉持股成立,亦即公益信托基金之孙公司。
他指出,无论是教育部发给的设立许可书、公益信托契约及2018年度信托事务计划书,都没有写到媒体经营用途,出资80亿元投资,势必缩减公益信托的财产总额。
王荣璋强调,教育部已于8月27日函复NCC,明确表示公益信托并非以投资为目的,且该案投资金额与捐赠公益支出显不相当,投资中嘉案明显不符合教育公益目的。但NCC官员却对外表示,投资集团每年至少要出资4亿、至少10年从事「媒体试读教育与其他国内外教育事项」,NCC不该做这样的交易,这是教育部、法务部的职权。
段宜也批评,教育文化基金跟100%持有的子公司不能去做商业投资,但NCC却可以争一只眼闭一只眼,让100%控制的两家孙公司投资案通过,根本是在欺骗社会。他拿出国泰世华银行与宏泰教文基金的公益信托契约书,第12条规定,任何财产须经由基金的咨询委员会与公益信托监察人以书面指示方可处分,但咨询委员执行长林鸿南是宏泰集团老板、监察人林树旺也参与宏泰集团经营,段宜康认为,这跟本是宏泰集团的白手套,NCC却说这没有直接投资,经过转手投资就合法,完全在睁眼说瞎话。
他表示,自己有接获检举,这次要并购中嘉的各投资者是包利制,确保每一年的经营会获利一定百分比,多的收益才是背后经营者收,而据说背后经营者是中资阿里巴巴,国安局必须要查清楚。
王荣璋与段宜康强调,独立机关并非凌驾于其他部会之上,违法事项更不可进行条件交换!NCC不顾公益信托主管机关教育部、信托法主管机关法务部的反对意见,越俎代庖与业者代表协商,以加码公益换取投资案过关。显见通传会违法失职情节严重,行政院切不可放任其违法扩权,凌驾其他部会做出公益信托可进行商业投资的违法解释。
中嘉网路公司是国内最大有线电视多系统经营管理业者(MSO),中嘉最大股东安博凯基金(MBK)2011年开始寻找买家出售,今年5月7日向经济部投审会送件,申请出售股份,这也是中嘉第4度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