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拚本會期立法

囤房税2.0修法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财政部先前预告《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昨(18)日完成预告程序,最快本周送行政院,盼能在本会期送立法院审查。 联合报系资料库

囤房税2.0修法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财政部先前预告《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昨(18)日完成预告程序,最快本周送行政院,盼能在本会期送立法院审查。

囤房税2.0规划针对特定房屋以外的非自住住家房屋,从现行县市归户改采全国归户,法定税率自现行1.5%至3.6%调升到2%至4.8%,且要求地方政府都应按全国持有户数制定差别税率,并全数累进课征;另外对于全国单一自住且排除豪宅者,税率可从现行1.2%降至1%。

针对特定非自住住家也给予较轻税率。出租且申报所得达标、继承取得共有房屋,税率都是1.5%至2.4%;建商余屋两年内,适用税率为2%至3.6%。

根据财政部搜集到的意见,有纳税人认为,设立户籍有许多考量,包含学区、补助费用申请、选区等,若要与房屋税自住税率绑在一起,恐造成扰民。

也有纳税人指出,现行只要实际居住使用,就能适用全国三户、自住税率1.2%,但未来新增户籍要件,若单身民众往返两地工作,两地皆有居住需求,却只能设籍一处,将造成困扰。

财政部表示,设籍规定并非房屋税独创,地价税要求自住必须设籍,另外所得税中列举扣除自用住宅购屋借款利息,也以设立户籍为要件。另外,只要是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皆可,例如父母也可分别迁入户籍,即可符合要件,全国仍可有三户适用自住。

此外不动产业界向财政部疾呼,对于建商兴建房屋存货应该豁免,采单一税率。但财政部表示,已给予建商合理销售期,是否适用单一税率,后续会在订定参考基准时通盘审慎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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