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专访王令麟 2】北监案一波三折 法院无理、荒谬,被告只有无奈
▲面对法院的态度,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只有无奈。(图/记者李毓康摄)
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接受《法治时报》专访,提到目前最困扰他的案件,就是遭检方指控涉嫌台北监狱行贿案件。本案起诉至今4年,换了3位受命法官、3位审判长、5位公诉检察官,更让人不解的是,检方起诉指控的罪名,根本就不存在!
报导指出,六年多前,也就是王令麟服刑日子到了声请假释即将出狱前,检方突然发动猛烈的突袭,强力对监所展开侦办狱政官员的「操守风纪」弊案清查。在这波行动中,多名狱政官员「中枪」涉案,人在牢中的王令麟,莫名其妙地再次卷入风暴。在这场狱政「风纪操守」整顿风暴中,王令麟涉及的罪行,依照起诉书(第13页)所载,有好几个罪行,确实令人看了相当忍俊不住或为之莞尔。
例如:王令麟文件夹使用过多,透过狱政官员辗转交给秘书「回收」;这样也算是「一条罪行」;还有,王令麟因为使用公共剃头刀,会有皮肤过敏,想声请狱中准许他使用「私人剃头刀」,不使用时,交给管理员保管,要用再声请,这样也载明起诉事实,算是一条罪行。
还有,如果说依照规定,受刑人只能订阅「一份」报纸属实,王令麟竟然一口气订了「六份」报纸,而这样也算是罪行的话,那么好笑的是,多出来的「五份」报纸,检察官却没有交待,这应该算是「五条罪」?还是「接续犯」或是「想像竞合」,只能算「一条罪」就好了?事实上,「报纸每天一份」是从监狱外送入监狱内之报纸份数限制,受刑人在监狱内订阅报纸根本没有数量限制,检方连这个规定都搞不清楚,无怪乎王令麟要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人在牢中,无法自己行贿,检方就认定他是透过代理人(秘书)行贿,问题是,秘书来办理接见,与官员套交情,人情来往,在三节送水果礼品,这些社交活动的「基本礼数」,还需要老板在狱中违法加以教导吗?
▲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图/记者徐文彬摄)
报导也提到,王令麟打了这么多年官司,他的诉讼心得,简直可以自己开一家事务所了,但是,这个「打点狱政」官员的起诉案,让他个人完全为之傻眼,就算他是法律事务所的所长,他都不知道这种案子要如何打?因为,案子起诉到了台北地院至今,已经整整四年了,受命法官已经换了三位,审判长(庭长)也是一样,换了三位,公诉检察官更是吓人,已经换了五位,几乎是每次开庭,都要因为法院换人,整个案情全部重新来过一次审判程序。
报导也引用李敖曾经撰文批判狱政,谓病犯在牢里就医,都是「只换屁股,不换针头」;王令麟「打点监所官员」的案子起诉之后,则是「只换官员,不换被告」;且五年来这个狱政风暴的案子,同案被告中有属于公务人员,涉嫌的罪名更重,证据更多的,不用限制出境,王令麟,却始终如一,法院坚持「限制出境」,不撤销就是不撤销。
王令麟,这位史上最努力奋斗的「更生人企业家」,以他的企业以及财力证明,打官司都必须面对这么多的荒谬与无理,则不难想像,一般小百姓在法院里面,是要如何的相信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