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擴大利得沒收合憲 法務部:填補司法正義漏洞

宪法法庭今天做出判决,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有关扩大利得没收规定合宪。法务部表示,肯定宪法法庭判决,并将依判决意旨举证,以阻断毒品犯罪金流、填补司法正义漏洞。

宪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9条第3项规定,无涉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原则及无罪推定原则。法院兼顾被告受法院公平审判权利之保障下,未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公平审判原则,也不违反宪法保障财产权、保障诉讼权意旨。

另外,刑法第2条第2项规定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9条第3项规定部分,无涉罪刑法定原则,亦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及信赖保护原则均属无违。

法务部今天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司法实务对于查获无法证明与本次毒品犯罪有关,但可能与其他违法行为相关且无合理来源的利益,若不能没收,将是行为人的重大犯罪诱因,并使毒品防制成效难尽其功。

法务部指出,透过扩大利得没收制度,对经证明足认为是行为人可支配的其他无合理来源利益是取自其他违法行为所得者,可予以没收,才能填补司法正义漏洞,保障正当财产秩序。

法务部表示,肯定宪法法庭判决,检察机关本于追诉犯罪职责,将依照判决意旨善尽举证责任,以澈底剥夺不法所得,使行为人无法享有犯罪行为所得,消弭各类犯罪的诱因,达到犯罪预防效果。

新闻稿最后提到,为断绝毒品犯罪,台湾高等检察署统合6大缉毒系统,将持续循新世代反毒策略,强力扫荡毒品犯罪,积极查扣犯罪所得,达到阻断「毒三流」(物流、人流、金流)目标,打造无毒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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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