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支出報稅修法 民團:有誘因讓房客願申報

民间团体指出,针对房租支出报税的修法案若能通过,最大意义在于落后廿年的法规有所改变,房客报税时「不用二选一、变成一加一」,虽对租屋黑市无法立竿见影,但至少先有诱因,让房客愿意尝试申报。

租客联盟发言人廖庭辉说,二○○一年修订的所得税法,增加租金支出为「列举扣除额十二万元」项目,已与现况严重不符,导致房客兴趣缺缺。若以居住负担最为沉重的青年夫妻为例,目前综所税报税采「标准扣除额」与「列举扣除额」二选一的方式申报,配偶合并的标准扣除额即有廿四点八万元额度,采「列举」租金支出需缴的税金,比标准扣除额更多,「诱因不足,请问谁要申报?」

他指出,修法已是廿年来的大突破,「不用二选一、变成一加一」,但草案须先经过朝野协商,会不会就此无疾而终?则是他最担心之处。

「政府鼓励租屋,大方帮房东减税,也要将房客抵税制度合理化。」崔妈妈基金会执行长吕秉怡说,在面对房东时,政府都大方加入租金补贴或包租代管房东的减税额度;但房价高涨让许多人成了租屋族,租金指数也屡创新高,房贷利息都可扣除卅万元,房租为何不能比照?这样租屋家庭才有明确的节税效果,并有意愿申报。

但房客若申报租金收入,房东不是不出租就是调涨租金,是否又沦为「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至少有一些诱因,让房客愿尝试着去申报,也才有机会打开租屋黑市。」吕秉怡说,就像是中医疗法,虽无法立竿见影,但好几帖药下来,例如租屋补贴、房东不得拒绝房客设户籍、提高租金扣除额等,慢慢调养体质,逐渐让租屋市场健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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