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庭 九月1星期三 开张 提升裁判品质
我国工程纠纷之民事诉讼事件逐年攀升,为不影响工程进度而损害国家重大经济利益,司法院历经1年多筹划,在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所设立工程专业法庭将于9月1日正式上路,初期运作设有两庭,由1名庭长、1名审判长及12名法官组成。
司法院表示,营造工程具有高度专业性且多数造价高昂,一旦发生工程纠纷而未能尽速解决,有可能导致工程进度迟滞,甚至影响国家经济重大利益。司法院早于民国97年底,即决定依法院组织法第14条规定筹设工程专业法庭,并就工程专业法官训练、专业法庭审理范围等相关事项规划,且决定于98年12月间,经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协助办理工程专业法官初阶训练,为工程专业法官培养奠定基础。
首批工程专业法官皆须经过为期三周的工程专业进阶训练,司法院规划的训练课程包括专业工程的概论到各论、由法令而案例研讨,让专业工程法官能经由理论而实务,熟稔各相关工程法令、国际契约规范,及了解各类型工程施作实务,而能确实掌握纠纷争点,有效指挥诉讼,加速审理速度,更加提高裁判维持率,使当事人能信服裁判结果,提高当事人折服率。
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充分协助下,司法院已顺利完成工程专业法官的初阶及进阶训练,有效提升工程专业法官审理能力。同时,司法院依法院组织法第17条之2第2项规定,设立营缮工程组专业司法事务官,协助工程专业法官厘清工程相关案件之卷证资料、法律疑义及整理事实等。
司法院也于今年1月进行营缮工程组司法事务官招考,录取之事务官多数具有土木技师、结构技师等专业证照。
工程专业法庭上路后,司法院明年将赓续今年对法官、事务官之训练,持续办理高阶训练课程,进一步充实工程专业法官在工程技术与实务的知识,并与法律理论相结合,进而提升工程专业诉讼事件裁判品质及效率,减少营造工程纠纷,促使纷争得以快速解决,以符合人民对法院之基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