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离岸风电发展的逆耳忠言

台湾具备发展离岸风电的先天地理优势,后天的竞标制度、市场机制和国产化政策上却作茧自缚。图/本报资料照片

相信没有人会否认,离岸风电是台湾实现净零转型与永续发展的成熟能源,产业界也一再疾呼台湾应加速绿能建置,供应更多绿电裨益减碳。然而,虽然台湾具备发展离岸风电的先天地理优势,却在后天的竞标制度、市场机制和国产化政策上作茧自缚。如今台湾离岸风电发展,面临区块开发3-1期裹足不前,欧盟又对台湾的国产化政策向世贸组织(WTO)提起争议协商,导致已完成招标的3-1及3-2期出现是否要重新修改招标规格,或废标重来的讨论。

欧盟对离岸风电国产化政策的不满,或许是政府顺势松绑国产化政策的良机,况且若政府不修改招标规则,又如何确保3-1期和3-2期可以成功执行?不过,倘若政府决定修改招标规则,对于未得标或已取得相当进展的开发业者又不甚公平。这两期区块风场开发,仿佛是世上最难解的结。

持平而论,今天离岸风电所遭遇的困境,是一路错的结果,但这一路上其实不断有人发出警讯。2017年,法学教授高铭志就指出离岸风电国产化政策是以「义和团对抗国际经贸法的航空母舰」,随后这艘国际经贸法航空母舰果然越来越逼近。2021年,当时欧洲经贸办事处长高哲夫在会议上直言,台湾离岸风电国产化政策应符合WTO规范,岂料时任经济部长王美花的回应是:「我们不认为有违反WTO规定。」在2022年公告的区块开发3-1期竞标规则中,还加入被业界认为更严格的国产化条款;包括水下基础、塔架、机舱到叶片等,都列为必作项目,且需达到60%的门槛。

此外,3-1期竞标规格公告后,也有风电业者曾提醒政府3-1期将面对所谓的「三角难题」,即:开发上限设定为500MW造成单一风场容量太小,不符经济效益;过于严格的国产化要求;以台电回避成本作为竞标价格上限会产生风场融资困难,以及专案难以执行的风险。这些来自学者、欧盟及业界的建言是否公允,相信时间已向社会提出证明。

近日立法院牛煦廷委员针对区块开发3-1期的执行情况向阁揆卓荣泰和经长郭智辉提出质询,可见3-1期的开发困境已广为周知。虽然郭部长在答询时表示将全力协助得标厂商降低成本,但此番回复却引起牛委员进一步质疑:「得标厂商做不到,非但没有制裁处理它,还辅导拯救它,改变规则!」猜想郭部长当时心中不禁感叹,「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父子骑驴不过如此。」

3-1期的困境来自开发容量太小,让许多3-1期开发商需寄望和3-2期的风场合并开发建造,才能达成经济规模;标下3-2来救3-1,已是业界公开的策略。而不切实际的国产化要求,则使得厂商成本和履约的不确定性增加,例如国内完全没有产能的叶片该如何处理?政府至今仍未给出答案。

再者,过低的竞标天花板价格虽为政府创造「零元竞标」的佳绩,但却使得本土银行,尤其是公股银行对离岸风电的授信充满疑虑,甚至需要政府出面鼓励放款。而零元竞标的结果也使得风场专案更难承担企业用户的违约风险,让绿电市场更加倾向台积电等高信评客户。所谓台积电买光离岸风电,排挤掉其他企业的采购机会,其实是政策缺陷所造成的后果,台积电蒙受不白之冤,而如今经济部只好再开办公股平台来协助本土企业购买绿电。

有鉴于3-1期前途多舛,过去业者一度将希望寄于3-2期。我们先前也曾对3-2期提出建议:放大风场容量、以财务和技术审查为重、松绑国产化,因为台湾无须冒着违反WTO规范的风险,在腹背受敌的状况下还要力推过于严苛的国产化政策。对比目前的局势演变,虽结果被我们不幸言中,但我们完全没有准确预言的喜悦。至于3-2期大半风场仍仅有500MW甚至更小规模,这样的开发规模是否具备商业可行性,相信很快便见分晓。

社会有许多声音,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离岸风电政策争议终将会由时间来验证。然而,国家发展没有时间蹉跎,离岸风电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能被3-1和3-2卡住。我们呼吁台湾能催生一个由企业消费端、供应链业者、风场开发商、学界和NGO共同组成的离岸风电推动委员会,共同商议台湾离岸风电的供应链发展、建置时程、选商制度、基础建设、环境保育、社会沟通等问题。中肯的意见往往不太中听,但若政府能好好思量从过去至今的种种逆耳忠言,相信当前遭遇逆风的离岸风电发展,仍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