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平心再论高通和解案
高通新竹大楼为高通在海外打造规模最大、最先进的营运据点。图/本报资料照片
喧腾一时但逐渐为人所淡忘的「高通和解案」,近日在立法院在审理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人事同意案时,再度引发热议。有些立法委员质疑,为什么在这场反垄断案中原本裁罚234亿元,后来却达成和解,只要求高通增加在台湾投资,大幅取代原本的罚金。
这项质疑的出发点,应是站在看紧国库钱包的立场,却令人联想起论语中孔子与子贡的对话,「尔爱其羊,我爱其礼」。200亿元的裁罚就像是子贡的「尔爱其羊」,国库一下子减少这笔巨额收入,立委当然有所质疑。然而,相关行政部门全盘深思后,站在产业发展的立场,提出「逆风决定」的和解案,反而比较符合孔子所说的「我爱其礼」。
2017年高通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指控,非法利用其在某些行动通信中的市场优势,强迫智慧手机制造商支付高昂的专利费。之后欧盟、南韩、中国大陆与台湾的政府,皆以高通拒绝授权晶片予竞争同业,直接或间接阻碍了其他事业对手参与竞争,处以高额的裁罚。除了台湾隔年达成和解,其他国家政府与高通则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美国方面,历经了四年缠讼,2019年加州北区地方法院认定高通违反反托拉斯法,但2020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推翻了该裁决。联邦贸易委员会原本不服,仍于2021年决定不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就是不再追究此案。
事实上,高通会让人指控其有垄断的情事或嫌疑,主要在其掌握技术优势,因此掌握较高的「订价权」。即使公司方没要求手机制造商付专利费,也可能以其他方式来增加其获利。因此,当各国政府同时抓到高通涉嫌垄断的辫子时,除了巨额裁罚,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台湾课以200亿的罚款看似不少,但只约占我中央政府年度总预算的1%,且一次性的收入,对充实国库的效益并不显著。若改为要求高通在台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的竞争力,更能厚植国力。要注意的是,当年美中贸易战尚未开打,美国对中国大陆尚未进行科技脱钩,台积电与英特尔及三星的差距也未拉开。国际先进科技在台湾投资的风潮还在初升段,因此当时如何抓住关键技术在台投资,是更迫切的课题。
2018年8月公平会与高通在智慧财产法院合议庭,依法达成诉讼上和解。高通缴纳27.3亿元罚锾,并在台湾进行为期五年的产业方案,以落实其在台湾投资7亿美元的承诺。整个方案以提升台湾为其全球产业链的重心来规划,成立「台湾营运与制造工程测试中心」。华硕、仁宝、和硕、中磊、启碁、广达等大厂加入高通5G产品开发生态系,另外与台湾学界进行41项的产学合作,缩短台湾业者产品开发时间。计划期间高通投资金额超过14亿美元(约新台币452亿元)高于原先承诺的7亿美元。除此之外,高通跟台湾供应商采购的金额更从新台币900亿元,快速增加到3,000亿元。
2024年4月韩国媒体「电子产业(The Elec)」专文报导:台湾高通和解案给韩国的启示。文中指出,虽初期各界对此和解案有些杂音,但长期反而有助于台湾产业发展。文中甚至提出许多韩国人半开玩笑的说,当年高通骁龙(Snapdragon)晶片原本由三星代工,后来转单给台积电,台湾的和解案是促成高通转单的原因之一。该文的结论表示,现在世界各国都在竞争,不仅台湾,各政府争相对半导体相关产业祭出优惠措施,以提高其竞争力。韩国必须从台湾案例中思考,如何吸引全球先进半导体产业的投资。
回顾公平交易法第一条,除了揭橥「确保自由与公平竞争」,也不忘「促进经济之安定与繁荣」。而公平会这项诉讼和解案,事实证明更有助于提升台湾半导体、行动通讯及5G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整体经济利益与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