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新一波公教年金改革的喜与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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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已迈入高龄化社会,老年依赖人口大幅增加,各职业年金所面临的财务压力甚大;如何维护财政永续及世代正义,推动公平、有效率的年金改革,将严酷考验政府功能与角色。

传统上,政府推动年金制度采随收随付制,亦即由目前工作的人缴纳税费用来给付退休的老人。然在「高龄化、少子化」趋势下,由于过多的退休人口依赖相对过少的工作人口,制度当然很难维持。且基于种种原因,例如政治人物囿于权力或选票考虑,以往过度提高所得替代率,压低保费收取,允许提前退休,以致创造潜藏性债务。而直球对决的做法,无非是延后退休、降低所得替代率等,乃大势所趋。

回顾政府在2017年推动一波军公教年金改革,主要就是在所得替代率、保费提拨率、退休年限延后、18趴退场等方面着力,在「少领、多缴、延退」改革方向下,虽存在「法律不溯既往」及「信赖保护」原则之争议,仍集中力量大砍退休抚恤给付,迳自断然采取纾解财务压力的手段,实属头痛医头、急功躁进式的改革。

当时就有学者专家大力建议,基于较长远的考虑,何不像劳退新制一样,引进确定提拨之个人帐户制,以期从制度面进行较根本改革;否则财务负担的递延,对新进军公教人员并不公平。然而基于种种政治、社会因素的考虑,政府并没有如此做,只是局部缓和而非基本解决问题,大有「改革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之慨。直到日前立法推动新一波公教年金改革,比较上能具长远性的健全退抚制度、改善财务体质。

进言之,本于「强化个人退休金财务自主性及兼顾退休所得适足保障」之目的,依据现行「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93条规定,立法院已于日前三读修正通过「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法」、「公立学校教职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条例」,确立自2023年7月1日以后,初任公教人员采用退抚新制,亦即仿劳退新制,由现行的「确定给付制」改为「确定提拨制」,建立可携式个人帐户,未来强制提拨率为15%(其中初任人员及政府各负担35%与65%),且个人自愿提拨率上限为5.25%,进入初任公教人员的「个人专户」,并与目前的退抚基金完全脱钩。如此可保障新进公教人员的退休金不被侵蚀,不合理的退抚旧制终将逐步走入历史,的确令人欣慰。

新进公教人员即将实施的个人帐户制,明订建立自主投资平台,设计不同收益、风险的多元投资组合,供初任人员选择。然而如何强化内、外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营运绩效与投资报酬率,在制度设计与执行上,有效提供诱因机制降低「代理问题」,更是令人关心;而基金管理强调透明化、专业化,绝不该沦为口号。此外,个人帐户制的痛脚,则是避免受到长期或严重通货膨胀的侵袭,以免稀释退休金的购买力;而建立一套较完整的应变机制,则为政府所当为。且由于个人帐户制的所得重分配功能有限,故而有赖政府提供相关福利制度来配合。

至于新制基于财务负担的考虑,没有提供旧制人员转轨新制的空间;此与劳退新制经由双方同意,结清旧制劳退金能够转往新设个人帐户之规定并不相同。提供现职人员转换机制或许增加推动上的复杂度与财务负担,但也恐将剥夺近五年来陆续新进公教人员的选择机会与权益,实乃因政府在推动时程延宕而坐失其公平性。

新一波公教退抚制度实施后,新进人员不再加入既有退抚基金,故此基金将逐年萎缩;支出大于收入的结果,将使财务困窘雪上加霜。根据退抚基金最新精算报告指出,攸关军职、公务、教职人员退休生活保障退抚基金,因未提存所造成的潜藏负债仍高达2.5兆元。为兼顾退抚基金的财务安全,新修法已增订在退抚新制实施之日起,分年编列预算逐年拨款补助退抚基金;然此无可避免的,仍对「财政永续发展」构成威胁。

中央政府最近连续五年(2018~2022年)税收实征数大于预算数,每年产生数千亿元的「税收超征」,或许可提存一定比率支应,降低潜藏债务压力。然而更根本的问题,以国家总税收占GDP比率所呈现的租税负担率,长期只有13%左右,财政难谓健全。未来政府应该展现胆识与魄力推动税制改革,适度提高租税负担率,更正常化、合理化的将部分税收支应军公教退抚支出与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