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宅包租代管 地價稅及房屋稅享優惠

在北市的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宅包租代管,地价税及房屋税均享优惠不增加。 图/北市税捐处提供

台北市税捐处表示,屋主将台北市闲置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会住宅或租给符合租金补贴资格者,除了地价税及房屋税可以分别比照自用住宅及单一自住优惠税率外,还可享有所得税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万元的免税额度。

税捐处说,北市府已依住宅法授权订定「台北市社会住宅兴办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减免地价税及房屋税自治条例」,自2017年1月13日起,只要屋主将闲置合法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会住宅,或将房子租给符合租金补贴资格(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等),经认定为公益出租人,此类公益性出租的地价税及房屋税,适用相当于自住用优惠税率2‰、1.2%课征。北市自2020年7月1日起,比照单一自住房屋,再加码调降房屋税,相当税率再降至0.6%,以鼓励爱心房东。

税捐处特别说明,北市受理2021年度低收入户承租住宅租金补贴的申请期间自2021年1月4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房客要申请租金补贴时,请屋主放心,房地税赋并不会增加。如欲进一步了解相关地方税法令规定,可拨打0800-000321免付费电话或该处服务电话(02)23949211分机181、182,有专人提供服务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