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怕「租金补贴」只能仰望 营建署公布:公益出租人享3税优惠

单身婚育租金补贴9/2上路。(图/翻摄自苏贞昌脸书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单身青年及婚育家庭请注意,「单身婚育租金补助」9月已开放申请!为减轻年轻人负担,内政部营建署首次将「单身青年」、「新婚家庭」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列为租金补贴对象,但有部分房客担心房东同意申请后,可能把租赁税给房客承担,对此营建署表示,房东租给租金补贴户做公益又有好康,可以享综合所得税房屋税、地价税等3大优惠,希望借此释出诱因

租金补贴自民国96年开办迄今至107年,已有47万278户家庭受惠。108年计划办理6万5,963户,截至108年8月26日,已有6万7,705户家庭提出申请

行政院最新核定的「单身青年及新婚育儿租金补贴」方案,内政部已于108年9月2日起开办单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租金补贴,9月2日至9月27日间可向租赁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申请,依身分地区每月可补贴2,600元至5,000元不等,共有2.4万户名额,以协助减轻租屋负担。

内政部举例,在台北市租屋的单身青年,107年度平均每月所得须低于4万1,450元;若是在桃园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107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须低于3万6,445元,夫妻2人加上1名未成年子女的计算方式,为夫妻107年度总所得除以12个月后,再除以3人,即可判断是否低于3万6,445元的限制。

有些房客担心就算房东同意帮忙申请,也会把租赁税转嫁给房客,对于这个疑虑。内政部表示,为提高房东配合的诱因,已依住宅法第3条第3款规定订定「公益出租人资格认定作业要点」,房东租给租金补贴户即为公益出租人,享有综合所得税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万元免税、房屋税适用自用住宅税率1.2%、地价税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千分之2等税赋减免。

单身青年婚育租金补贴计划户数2万4,000户,内政部呼吁有租金补贴需求的民众,踊跃提出申请。并请有空余屋的屋主,可考量将住宅出租予领有租金补贴的社会经济弱势民众。

▼有些房客担心就算房东同意帮忙申请,也会把租赁税转嫁给房客。(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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