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王条款修法通过 台积电:乐见股利一年可多次发放

公司三读通过股利一年可多次发放,台积电表示乐观其成。图为台积电今年股东现场。(图/记者徐斌慎摄)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6)日三读通过《公司法》修正案,包括股利改为一年可多次发放的股王条款,台积电发言人孙又文表示,股利是投资人收益,由于多数投资人希望逐季发放股利,在修法通过后,台积电将「乐观其成」。

酝酿修法超过二年的公司法,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本会期进行审查,并召开公听会讨论,各方立委提案版本高达29案,加上行政院版本,等于有30个版本待审查,是公司法修法史上最纷扰的一次。

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公司法》修正案,以松绑化、弹性化、强化公司治理为三大主轴,例如未来公司可在章程中明定,每季或者每半年分派盈余的「股王条款」。立法院今天共修正公司法150条文,为近十年来修法幅度最大的法案

针对股王条款通过,台积电发言人孙又文表示,股利可分多次发放,符合投资人的期待,在作业上对公司而言并不会造成负担,台积电也将乐观其成,即使股利无法一季发一次,每半年发一次也比一年发一次来得好。

台积电今年配息创下历史新高,以台积电目前股本约2593亿元计算,今年发放现金股利总金额达2074亿元,而员工分红总金额达460亿3816万元,平均每位员工可分红约107万元,较去年水准小幅成长。

台积电连续三年调升股息,不仅小股东乐透,法人股东更是荷包满满。依据年报,大股东之一的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对台积电持股超过16亿5370万股,持股比率约约6.38%,有超过132亿元股利进帐,挹注国库收入。

依据年报,台积电去年全年合并营收,缴出9774.50亿元的成绩单,税后净利约为3431.10亿元,每股盈余为新台币13.23元,均创下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