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李下 行政法院挥不掉的乌云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廖元豪评论总统特任亲人担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一事,强调虽然「形式上」不违法,但将在台面下衍生潜在影响力,蔡总统显然做了不智的决定。(本报资料照片

总统特任亲人担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牵动宪政分际争议整件事「形式上」虽不违法,司法院也是独立机关,但院长终究掌握行政与资源上的分配权,台面下必然会衍生潜在影响力。从今天开始,最高行政法院头顶上将永远有块乌云,蔡总统显然做了不智的决定。

英文特任表姊夫吴明鸿为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从法理上没有问题。第一,法律本来就明订院长是由总统任命;其次,院长就是办理行政事项,不会参与个案审理理论上没办法决定法官升迁与薪水,所以我认为形式上合法

但是这案子终究是很惹争议。理由在于,第一,最高法院院长虽不能干预个案,却能在很多行政事项上做比较方便的安排。

例如提名谁当庭长,或分案时,怎么做才方便,当院长后就是能掌握行政权力,可能会衍生出用一种潜在影响,让人感觉院长希望怎么做。虽然没法说清楚,但既然可分配资源,自然会产生这种结果,不然当院长要干嘛

第二是民众观感。司法能否公正与独立,牵涉人民对司法的信心,具备资格当院长的人,不会只有一人,最后却找与总统有亲属关系的人,试想一下,如果是在当年马英九当总统时,这样做会怎样?

尤其,吴明鸿担任最高行政法院审判长时,曾审理高雄市市长韩国瑜的罢韩投票,做出有利于民进党的决定,如今对比他新增的院长身分,自然有瓜田李下的问题。

只是,当司法院呈请这样的人事案,总统难道无法回避?当然有办法。坦白说,司法院决定要提名谁时,难道不会先询问总统,就直接把人送上去?也就是说,总统事前已先同意吴明鸿的人事案,最后才由司法院做呈请的程序

所以,吴明鸿的人事案表面是司法院独立决定,实质上是总统掌握绝对批准任命权,所以总统本来就该一肩扛起政治责任,而不是把问题又推回司法院;况且,司法院长许宗力在行政上是总统下属,总统就更不应该说人事案尊重司法院。

吴明鸿上任后,最高行政法院每次做了争议性审判时,或是处理到政治案件,一旦判行政部门胜诉大家就说「你看,谁叫院长是自己人?」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廖元豪口述记者朱真楷记录整理